2021年统计以案释法一:随意上报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受处罚
来源:宁波普法 时间:2021-03-25 11:37 浏览量:

    提供独立、真实的统计,这对于统计员而言,原本是基于统计的职能而做出客观要求,但近年来,关于上报统计数据失真现象的报道屡见不鲜,统计数据失真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已为社会各界所认同。这些失真的原因何在?企业又将承担怎样的后果呢?下面小编将通过一则案例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案例回顾

   浙江省统计局对投资项目统计数据进行随机抽查时,发现宁波中新腈纶有限公司2018年1-9月投资统计数据失实严重,要求宁波市统计局依法立案查处。

   市统计局根据省局要求,查明该单位在2018年1-9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月报中“本年完成投资”的上报数13101万元,而实际“本年完成投资”应报数不足300万元,即上报数比应报数多报了一亿多元,违法数额很大。

    经询问统计数据失实原因,该单位负责人承认统计数据是他和统计人员商量后填报的,把2018年11月才开工还未产生投资完成额的项目提前估算数据填报了。故意多报投资数据的原因是为了企业有面子,认为企业有项目投资,且投资数据很大,就意味着企业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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