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泰县应对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永泰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时间:2021-11-23 09:30 浏览量:

各乡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泰县应对秋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永泰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泰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8月24日

  永泰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省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 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和《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3 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长期性、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 这根弦,以更大的努力、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细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当前县内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形势,强化底线 思维和风险意识,对本地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 对防控要求再落实。以问题为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 漏洞,切实做好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力争不发生新增本土病例,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输入病例和散发病例,严防聚集性疫情,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

  1.坚持防控指挥体系不变。要抓紧完善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交通管控、社会稳定、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2.调整充实防控工作专班。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抽调卫健、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文旅、商务、市场监管、外办等部门人员,组建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 组防控组工作专班,原则上每周召开 1 次调度会。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原则上不出远差,遇有重要任务随时集中办公,服从调度。各乡镇要参照县级做法,进一步加强专班建设,合理调整充实防控队伍,保持防控力量,做到防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督促指导各行业各单位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二)强化监测预警报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数据汇聚共享,多渠道开展监测和多点触发预警,及时发现疫情线索,发挥村(居)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实施精准排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治疗的“四早”要求。

  1.医疗机构监测报告。各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门诊要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 够满足患者挂号、收费、化验、影像检查、医疗处置、取药在 该区域独立完成,规范院感、诊疗布局,完善就诊管理。9 月底前,县医院必须完成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改扩建。医疗机构发 热门诊要落实查验健康码,加强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做好规 范诊断排查。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常规监测,大力 推进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与医疗机构相关诊疗、实验室检测信 息系统对接,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与报告,实时预警。

  2.重点单位监测报告。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天检测体温,观察询问,及时发现发热、干咳、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民政、残 联、司法、公安、教育、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主管部 门责任,督促指导落实所属机构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

  3.村(居)监测报告。各乡镇、村(居)明确责任人,组织卫生服务人员、村(居)(驻村)民警、网格员等,主动开展 巡查搜索。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汇总分析 疫情线索,及时分类信息,推送至相关村(居)进行核实。对 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将其规范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断排查。

  4.流动人员监测报告。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落实火车站、客运站等场站体温监测措施,设置留观区。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 要及时转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并报告县应对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做好相关场所、交通工具卫 生消毒等工作。

  5.零售药店监测报告。零售药店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的人员,要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及时 报告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共享给县数字办。

  6.拓展公众疫情报告渠道。各地要利用“12320”卫生健康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闽政通 APP 以及各级政务服 务平台等渠道增设公众疫情信息报告模块,确保疫情信息线索 能第一时间上报。县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牵头负责核实信息 真实性,如属实应及时启动快速响应处置。

  (三)强化核酸检测。要切实发挥核酸检测支撑作用,

  落实属地责任。用人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同)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理、指导责任,督促落实本行业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措施。监管部门要将“应检尽检”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监管工作内容,监督用人单位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1.落实8 类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樟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 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8 类重点人群要做到“应检尽检”,并根据不同情况定期检测。

  (1)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检测工作;

  (2)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员工检测工作;

  (3)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指导、监督用人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文旅部门负责组织旅游 景区、开放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 影剧院、娱乐场所(含游艺厅、歌舞厅等)、网吧、星级宾馆酒 店、体育场馆、健身服务场所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商务 部门负责组织非星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场馆、农贸 市场、集市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组 织高铁、车站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

  (4)司法、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看守所、拘留所、公安监 管病房等监管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

  (5)民政部门协调组织养老院、儿童社会福利院、未成年 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站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作;残联等部 门协调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残疾人援助中心、残疾人托养 机构、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特殊教育等场所服务人员检测工 作。

  2.强化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农业农村、商务、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加强对市场流通的冷链食品日常抽检,对重点疫情国家进口及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检测,要加大抽检量,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3.强化经营场所外环境核酸检测。农(集)贸市场、批发 市场、商超、冷冻冷藏库房等经营单位落实好经营场所外环境

  (含食品)每周至少一次的日常核酸检测。市场监管、商务等 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的排查摸底和监督抽检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加强屠宰场所(含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 实的监督检查。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机构定期对农贸市场等重 点场所外环境(含食品)进行抽检,对监测检测落实情况进行 效果评估,并加强专业指导。

  (四)加强高风险人群管理。要健全完善公安、外事、商务、交通运输、卫健、通信管理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对 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樟人员排查、核实、管控,严防疫情输入。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实施境外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程闭环管理。

  (1)统战(台港澳办)、侨联、外事等部门要掌握海外乡 亲归国人员动态情况,做好本地侨胞、在外留学生、海外确诊治愈后出院患者等稳定在当地工作。

  (2)各乡镇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目的地为 我县的入境人员,严格对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后继续

  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7 天的措施。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其入境时、集中隔离第 7 天、第 14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在本县继续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在第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加强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樟人员管控。摸排隔离组要 加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相关信息的收集,根据各省发布情况, 第一时间启动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樟人员排查追踪,同时追溯 14 天人员情况,排查情况及时汇总报告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樟人员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14 天,对中风险地区入(返)樟人员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要做好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樟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分别在观察第1天、第14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强化村(居)精准防控。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 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对辖区新进人员实施精准摸排,确保不漏一人。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管理,采取村(居)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完善入 境人员健康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口岸入境、高中风险地区入(返) 樟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跟踪管理,对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健康告 知书,开展健康状况问询,查验“健康码”等。督促居家医学 观察对象落实“一人一间”、不外出等措施要求。村(居)严格 落实人员健康等相关信息申报制度,及时主动报告本辖区有近14 天高中风险地区入(返)樟人员信息,并规范处置。依法追 究瞒报、谎报健康信息的人员责任,发现偷私渡非法入境人员 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五)强化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各类公共场所加强“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防控措施。除此之外,商务、市 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商超、集市、农贸市场等生活人员密集场 所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高铁、车站等交通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公共 区域、交通工具等通风、清洁、消毒以及人员流向引导与防护 指导等措施。商务、文旅、公安等部门要督促宾馆酒店严格落 实入住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场所 合理设置就餐设施和餐桌距离,严格控制聚集性桌餐,避免聚 集性排队等待,提倡分食就餐。文旅、住建等部门要督促开放 式公园、景区等通过控制景区人员流量,实行游客分时段间隔 入园等措施,其中景区游客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30%, A 级旅游景区不超过50%,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对 KTV、 电影院、游艺厅、网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要严格落实人员 健康监测、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通风消毒等措施。

  (六)做好应对疫情准备。各单位要继续坚持前期有效经验做法,落实“四早”措施,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全力做好 医疗救治等工作。立足秋冬疫情防控需求,做好核酸检测、专业队伍、隔离场所、医疗物资各项准备,在 9 月底前做到秋冬 季疫情防控人员、设备、设施、物资、能力“五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1.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1)场所准备。县总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通过实验室改造扩建、添置仪器设备、充实检测人员,实现核酸检测提标扩 能。各乡镇要为可能出现的全员核酸检测做好准备,根据辖区 人口及地理情况,选择空旷、通风、安全的区域,科学预设核 酸采样点,合理安排采样流程,做好预案,避免大规模采样时 造成人员聚集。必要时,充分发挥社会检测力量作用,采取购 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2)队伍准备。县总医院、县疾控中心要根据当地核酸检测需求等实际情况,充实核酸采样、检测等力量,综合秋冬 季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做好相关专业人员储备。8月底前, 县总医院、县疾控中心要建立总数不少于 20 支的核酸采样应急队。9月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要全部具备 核酸采样能力。

  (3)能力准备。各单位要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要求。在进行大规模人群检 测时,可采取 5 至 10 份标本混检进行初筛的方法。按照2个月 用量做好核酸检测试剂储备。要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优化检测流程和操作规则,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反馈。

  2.医疗救治准备。

  (1)加强定点医院改造。定点医院的收治床位病区按照 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要求落实病房“三区两通道”改造,做好隔离病区准备,可遵循平战结合原则建设医疗机构外挂式清 洁区、潜在污染区和“两通道”;同时加强供氧、通风、供暖、 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 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2)方舱医院备用准备。要明确方舱医院设置点,制定方舱医院改造预案,做好体育馆、展览馆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 空间建筑改造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住建、应急管理、 环保、消防等部门要对备用场所建筑结构、用电用气、环境保护、消防和应急通道等安全管理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场所安全。

  3.隔离场所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提前签约具备隔离条件的宾馆、饭店,分别作为密切接触人员、入境人员隔离场所。要根据不同疫情规模,准备足够的、符合标准的集中隔 离场所,原则上1名本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需要准备 100 间房间,要足额配备集中隔离场所医务人员、村(居) 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服务人员等,保障集中隔离场所日常安 全和健康管理。要组织技术部门对隔离场所空调、通风设备设 施进行技术评估和检查,每个房间空调和新风应独立设置或通 过控制达到不互串通(房间与房间,房间与厅堂、走廊等)。

  4.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杀准备。

  (1)组建专业疫情防控队伍。依托县疾控中心成立疫情 防控专家队,专业涵盖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 村(居)防控和心理干预等,由 10—15 人组成,作为秋冬季疫 情防控应急准备力量。要统筹乡镇的公共卫生人员,建立不少于 30 人的专业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要对辖区流调人员进行登记 造册,建立人才储备库,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并配备必要的物 资装备和交通工具。

  (2)建立县及以下流调协查制度。要按照以专业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的原则,组织疾控、村(居)等基层工作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行动小组,必要时,公安部门要派员协助 配合。按每个乡镇至少1个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的标准准备,按照每村(居)3—5 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建立人员名册、 联系电话、微信、 QQ 群。一旦需要流调协查员参与,保证随时可以加入。

  (3)有序开展环境消杀。各乡镇按每村(居)按照 3-5人标准,组织环卫工人或卫生保洁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杀虫工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社会机构做好消杀工作。 县疾控中心按不少于 10 人规模,组建专业消杀队伍,负责疫点 消毒处置。

  5.医疗物资储备。由商务、发改部门牵头,财政、卫健、医保、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建立本辖区医疗物资 战略储备机制和滚动轮替制度。要根据人口数量、既往消耗量、 辖区生产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进行医疗物资储备,要按照既 往疫情高峰期 30 天使用量进行储备。二级医疗机构要配齐急救、 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 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 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物资药品储备量至少满足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 30 天需求。疾控中心重点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实验 室检测试剂、消杀器械和药品等物资储备,至少满足既往疫情 高峰期 10 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前做好既往疫情高峰期10天用量的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 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

  6.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物资联合保障机制,积极构筑多方 协同、整体联动、高效推进的保障工作格局。商务、发改、交通运输、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医疗 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特别要做好疫苗、 药品、试剂和口罩、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物资以及产能、原辅材 料的储备,确保供应链畅通,做好人员、资金、煤电油汽运等 保障;及时启动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加强运行调度,按照保重 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7.开展培训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继续教育平台,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以视频培训为主,9 月底前完成医疗卫生 机构全员“大培训”,做到全覆盖。发挥县级医疗专家队作用, 通过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 适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诊疗 能力和水平。加强疾控机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培训的原 则,重点加强疾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处置等业务培训。民政、公安、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所属单位、 特殊场所等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乡镇要组织做好村(居)工作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提升基层防控处理能力;同 时组织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演练,提升防控效果, 做到群防群控。

  8.开展应急演练。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9月底前,以发生本土散发病例、聚集性疫情为背景,以病例发现报告、人员管控、场所准备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 多部门、分层级的联合演练。立足实战,针对病例发现、综合 研判、疫点划定、人员管控、疫情处置等环节进行演练,检验 各级指挥协调、部门联动、应急准备等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 节,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9.完善多部门大数据支撑。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不断健全完善公安部门牵头,县数字办、 通信管理、交通、卫健等部门参与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通过面对面调查、手机通信、视频追踪、轨迹分析、数据实时分析等方式,提升疫情防控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七)强化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秋冬季是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台风 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季节,要统筹做好秋冬季传染病、台风等灾 后防疫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避险点、避灾点等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医保、卫健等部门要通过纳入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等方式,促进流感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 种率的提高,减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避免造成 医疗挤兑。要密切关注新冠疫苗研发进度,如新冠疫苗获准上 市,可根据疫情风险,经专家综合研判,适时启动重点人群疫 苗接种工作。教育、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重点加强学校、 托幼机构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落实因病缺课登记追踪等措施,加强发热、腹泻等症状监测和 筛查,及早发现疫情,及时规范处置,严防疫情扩散。

  (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文明委、爱卫委要组织各成员单位 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8月、9 月,集中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农贸市场设施陈旧、上下水设施不完善、划行规市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严禁野 生动物交易,切实落实农贸市场卫生长效管理措施,规范市场 管理。

  2.开展除“四害”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根据病媒生物的季节消长特点,各乡 镇要科学制定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统一 部署,统一组织开展除“四害”行动,切实有效降低“四害” 密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

  3.开展文明健康倡导。宣传、卫健等部门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倡导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着力提升群众的文明健 康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生活行为方式。引导公众注意食品卫生, 不生食海鲜,厨房加工注意生熟分开,处理生鲜冷冻食材后要 洗手。动员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九)严格落实疫情处置。发生本地病例时,以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直至最小 单元,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精准管控措施。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时,范围要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 者延伸到与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加强对患者活动区域的监测和相关人员健康随访,及时发现聚 集性疫情苗头,快速处置,严防发生家庭和村(居)聚集性感 染。要做到对散发病例发现一起扑灭一起,要严格实施“内防 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及时处置疫情,阻断疫情 传播。按照依法发布、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 及时主动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永 泰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当地防控 实际,制定相关预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准备,确保出 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 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 谋划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员队伍、经费保障、物资储备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乡镇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 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 资金台账,并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物资保障。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应急物资分配,优化疫情物资采购,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 间,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发改、商 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供应短缺的应急物资和生活 必需品,可以实行集中生产调度。

  (四)加强督促指导。9月底前,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乡镇、各单位疫情防控应急准备、物资保障、培训演练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各乡镇也要适时组织开 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永泰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外防输入、内 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应急预案(第3版)》,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通 过构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明确重点工作,指 导疫情应急处置,提前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及时防范和 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 危害,减轻疫情对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忘 为民初心,牢记健康使命,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 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 全感。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 组领导下,按照上级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在前期 联防联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强化部门联动 和分级联动,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 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 识,结合“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 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稳控,扎实落实各项防 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四)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实施网 格化管理,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准备,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 实施高、中、低风险差异化的防控策略。

  (五)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 预案,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病例 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经验总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巩固防控成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 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和输出。

  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 例(2005)》《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适用于永泰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做好秋冬季新冠肺 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准备,以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按照《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3 版)》的要求,健全完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 工作组,保持防控机构和力量不变。领导小组按照省、市领导 架构,成立相应工作组(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组成、职责任务 另文通知)。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 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县内各有关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做好秋 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情景构建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 的可能性,我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四种情景。

  (一)情景一:

  1.情景描述:全国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 部分地区无病例,个别地区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输入为主, 或县外重点地区输入病例,本地资源与能力基本可以应对,无需跨区域支持。

  2.前提条件:(1)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境外入樟人员管理;(2)具有敏感的病例监测和快速处置能力,能够 及时发现与管理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

  3.防控目标:及时发现与管理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

  (二)情景二:

  1.情景描述:全国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 部分地区无病例,个别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传入我省,造成局 部疫情反弹,出现个别市县点状聚集性疫情,县域医疗卫生资 源与能力可以应对,无需组织大范围支持。

  2.前提条件:(1)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分级分 类、精准施策差异化防控策略,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四早”,落实“四方责任”;(2)严格境外入樟人员管控;(3)具有敏感的病例监测和快速处置能力,能够及时发现与管理病例及 其密切接触者。

  3.防控目标:采取果断措施,落实严格的人员管控、传染源筛查与管理、密切接触者追踪与管理等措施,阻止疫情向其 他地区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三)情景三:

  1.情景描述:发生区域性的疫情传播,即部分地区发生持 续性村(居)传播,并构成向省外扩散蔓延风险,需要上级调配资源进行跨区域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前提条件:(1)国家放宽口岸管控措施,大幅恢复国际航班数量,适度放宽境外人员入境限制;(2)全国范围内仍然采取严格的入境人员管控措施,但县内个别地区发生输入疫情引发大范围村(居)传播。

  3.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地区扩散,逐步扑灭疫情,

  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四)情景四:

  1.情景描述:发生跨区域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即较多地区 发生持续性村(居)传播,全国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目前 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的较大范围多个地区的流行即处于此 种情景。

  2.前提条件:(1)情景二、三防控目标未实现,疫情迅速 向各地蔓延;(2)我国调整防控目标和策略,全面放开严格的边 境口岸管制,完全恢复国际航班,不严格限制和隔离管理入境人员。

  3.防控目标:降低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 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 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五、不同情景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一)情景一:实施积极防御策略,精准打击和扑灭散发 疫情,阻断病毒传播。强化医疗机构“早发现”能力,提高医 疗卫生机构病例发现、救治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及管理措施,除 个别中高风险地区外,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在常态化疫情 防控基础上,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及时发现。在当前严格境外入闽人员口岸管控,防止境外输入性疫情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中高风险重点地区来樟人员 管理,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和“健康码”验码措施,加强医 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和转诊制度,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不得瞒报、 漏报、迟报。同时,利用有关部门的“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 台,加强对学校、药店、车站、大型超市(商场和市场)等人 流量大且密集(或特殊)场所的监测与信息共享,尽早发现可 疑苗头。

  2.快速处置。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 明可能的传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快速 开展疫情划定区域范围内核酸检测的全员覆盖。落实“早隔离” 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治 疗,按照防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 察14天后继续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措施7天的措施。对可能的污染 场所和物品进行全面终末消毒。

  3.精准管控。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 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加强村(居)、 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 通管理,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 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4.有效救治。加强定点救治医院收治准备,落实“早治疗”

  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对新冠 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加强中西医结合确保“应收尽收” “应治尽治”,及时有效全面收治轻症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 坚持“四集中”,对重症患者实施多学科救治,最大限度提高 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继续集中或居家隔离 医学观察14天。

  5.应对准备。要以最严重疫情为基线参考,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1)定点医院准备。定点救治医院,按照收治呼吸道传染病 患者的要求对医院的总体布局、门急诊(含发热门诊)、留观 室、收治病区等进行升级改造。

  (2)核酸检测机构准备。按照单日最大检测需求量为标准提 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建设,增加检测机构数量,县 医院、县疾控中心设立核酸检测实验室。

  (3)隔离场所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前签约具备隔离 安全条件的宾馆、饭店,分别作为密切接触人员、入境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隔离点。县内至少准备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 且能够满足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需要的备用场所。

  (4)方舱医院准备。按照方舱医院开设条件,指定符合条件 的展览馆、体育场馆等机构开设临时方舱医院准备工作,制定 开设方案、物资保障方案和后勤保障方案。

  (5)应急队伍准备。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发挥各防控小组的作用,卫健、疾控、公安、通信、交通等部 门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大数据专班,组建流行病学 调查队伍、消杀技术指导队伍、核酸检测采样队伍、医疗救治 队伍、心理疏导队伍。

  (6)物资储备。要建立完善疫情常态化下的医疗物资保供机 制,针对不同情形制定医用物资储备方案和保供预案,结合实 际情况研究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做好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 确保医疗物资保障供应有力、有效。

  (二)情景二:实施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扩散,实现 局部早期地区疫情扑灭目标。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 以下措施:

  1.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领导下, 按照《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3版)》, 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出现聚集性病例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工作预案 等要求,确定风险等级(低、中、高),并按风险等级采取相应 防控措施。严格实施减少人员流动的措施,实施村(居)封闭管 理,利用大数据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必要时实行区域封锁。

  3.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力量,根据采样数量需求,组织 乡镇卫生院、村(居)卫生服务中心力量,做好技术培训,提 前预设采样场所,优化采样流程,备足物资,科学组织样本采 集(包括人员和可疑环境)。

  4.集中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机构实验 室力量,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内有关人员及可疑环境样本新冠肺 炎病毒核酸检测,最大限度发现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或被污染的 环境和物品。

  5.聚集性病例发生地区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早治疗”等四早措施,定点医院要以整个病区为单位迅速(48 小时内)腾空足够的床位,按照“四集中”的原则集中收治确诊 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6.按照平均每名确诊患者不少于100个密切接触者数量预 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7.及时发布疫情信息,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境内外舆 情,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开展新 冠肺炎防病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三)情景三:实施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县大范围扩散, 实现流行疫情扑灭目标。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 措施:

  1.在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县应对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快速启动调整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2.统一部署调配资源,请求上级安排疾控、医疗等队伍支援。

  3.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工作预案等要求,确定风险等级(低、中、高),并按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实施 村(居)封闭管理,利用大数据开展重点人员管控,必要时实行区域封锁。

  4.做好个人防护知识宣传普及,与公众的风险沟通,促进 公众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提高对相关防控措施的依从性。

  5.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应急接种准备。制定新型冠状病 毒疫苗应急接种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接种时机。

  6.加强医院感染控制。(1)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切实强化医院 感染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病例分诊流程和病例分类管理措施, 促进医护、病患及陪护人员采取必要的个人预防措施,并建立 内部督察机制。(2)加强发热门诊、呼吸内科、急诊、ICU等重 点科室的人员和设备配置,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发热病例快 速排查和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疑似病例的及时诊断和管理。 (3)医疗机构对非感染性疾病科室,应当做好感染控制标准防护, 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意识。

  7.监测检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准备。(1)通过入境人员筛 查、发热门诊常规监测、流感样病例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 以及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排查等及时发现可疑病例、无症状感 染者。(2)增强实验室检测能力,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包括人员 和环境),提升检测效率。(3)提前规划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使 用现代化工具以提高流行病学调查效率,尽早、快速、规范科 学开展流调。

  8.加强疾控和村(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1)卫健局应当 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专业队伍力量,确保防护物资充足。(2) 卫健局应当组织疾控开展技能培训、专业训练和应急演练。(3)疾控、村(居)应当建立应急预备队。乡镇要从辖区内单位抽 调人员、动员志愿者等方式组建村(居)应急后备队。对疾控 应急后备队开展有关疫情监测、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 置等相关专业培训;乡镇对村居应急后备队开展村(居)防控 工作培训。

  9.加强对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学校、看守 所、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尤其 要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做好缺勤监测,对于出现呼吸道症状的 师生和其他教职工,实施居家隔离。

  10.加强脆弱人群、高危人群及重点机构的应对准备。脆弱 人群包括老、幼、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人群。高危人 群包括老年人、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相关机构包括养老院、 福利院、精神病医院、学校、托幼机构、看守所等。(1)制定脆 弱和高危人群保护计划,关注其生活和健康需求。村(居)提 前对辖区内的老、孤、病、残、孕、无固定收入等脆弱人群进 行摸底,保障其有救助途径,使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受严重影响。 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 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通道, 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2)为脆弱和高危人群提供社 会支持,鼓励村(居)居民互助,招募志愿者,在脆弱和高危 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3)关注脆弱人 群集中的机构,提前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受到疫情影响。强化 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医疗物资的供应,加强防护措施,预防在此类机构中暴发疫情。

  (四)情景四:实施疫情“压制”和“疏解”交替策略,压 低和推迟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 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影响。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 基础上,压制期间增加以下措施:

  1.根据市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保护高危人群。加强对医疗机构、养老 机构等的管理,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高危人群非必要出 行,对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对 慢性病人制定合理处方用药计划。在出现疑似症状时建立绿色 通道,降低高危人群的重症和死亡风险。为高危人群提供社会 支持,鼓励村(居)居民互助,鼓励社会工作者、招募村(居) 志愿者在高危人群及其家庭因疫情受到影响时提供生活帮助, 增加社会稳定,减轻社会负担。

  3.重点加强重症患者救治,降低新冠肺炎病例病死率。统 筹医疗资源,提前做好集中救治准备,病例需收住在指定医疗 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诊疗方案,坚持中西医结合,有效实施轻 症和重症患者规范治疗。优化分级诊疗策略措施,合理分流患 者,控制重症发生率,降低疾病病死率。请求上级临床专家组 支援,请求加强指导和会诊,提升重症患者治疗水平,最大限 度减少病死率。

  4.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尽最大可能开展病例发现和密 切接触者管理工作。

  5.协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疾病医疗资源分配,维持 医疗服务和社会基本运转。科学评估医疗资源,建立紧急医疗 计划,防止发生医疗系统崩溃,保障重症病例救治和减少死亡, 降低疾病对人群健康的整体影响,维护公众信心。(1)开展医疗 资源需求评估。基于现有医疗资源和能力以及对潜在严重流行 规模、病例数及增长速度的估计,对县域内医疗机构床位、重 症监护室、呼吸支持设备及个人防护等医疗物资、医疗卫生人 员(包括专科医生、护士、检测、影像诊断等)和辅助人员(护 工、保洁人员)的需求进行评估。(2)制定紧急医疗应对计划。 制定分级诊疗计划,建立分诊制度,重症患者住院救治,轻症 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征用的场所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 中隔离。(3)制定感染控制管理计划。建立非呼吸系统感染专业 医务人员后备应急队伍,开展呼吸支持和重症监护的专业培训。 制定医疗服务能力冗余调配方案,有计划地次第推迟或暂停非 紧迫日常医疗服务。(4)建立医疗卫生资源监控与调配机制。建 立紧急医疗服务调配指挥机制,监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床位、 人员、实验室检测能力等)供需情况,合理配置,制定调配原 则和临时征用隔离场所的标准和计划。监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 试剂、呼吸支持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医疗物资供应,制定分 配原则,确定在物资缺乏时优先分配重点地区和机构。(5)适时 启动方舱医院收治轻症患者,必要时,请求上级调派紧急医学 救援队支援。

  6.宣传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1)疫情通报和风险沟通。通过多种方式,建立权威可靠渠道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开展疫情 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 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如佩 戴口罩、保持手卫生、注重咳嗽呼吸道礼仪、减少公共场合聚 集等。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处置,针对群众的误解和不实 传言,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回应和澄清。(2)对重点人 群加强心理干预。关注一线抗疫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以及高风 险地区群众的心理问题,开通咨询热线和团体干预措施,组织 专业人员及时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其他干预服务。

  7.加大检查力度。以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和处置,医疗卫生 机构、学校、幼托机构等重点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为重 点进行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8.采取适当保持人际距离的措施,包括错峰上下班、居家 办公、限制或者减少聚集、召开视频会议、关闭非生活必需的 公共场所,公众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如需出行佩戴口罩等。 疫情疏解期间维持措施1一7,取消或减少措施8。在该情景 下还需强化对疾病流行趋势的监测,实时开展风险评估,平衡 经济发展和保护健康的需求,尽可能科学地确定压制措施的启动和降级时机。

  六、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卫 生健康等部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应急物资储备和工作运转, 以及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救治新冠肺炎病例经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民政、医保等部门负责协助落实参保病例的诊断、 治疗、医学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

  社会应急物资生产、储备,由县商务局、发改部门牵头,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组织有关企业投入生产,并结合市场销 售情况进行储备,定期补充和更新。

  (二)技术保障。县卫健局按照国家新冠肺炎最新版诊疗 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 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诊断、治疗、流调、 采样、检测、监测、消毒和现场应急处置等业务技术水平,确 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各单位采取的消毒等防控措施, 应在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实施,避免不当消毒等措施可能造 成的危害。

  (三)物资保障。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的各 类器械用品的储备与供应;为疾病控制、医疗机构等单位配备 必要的车辆和通信器材,确保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力做好 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四)培训演练。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针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县乡指挥部牵 头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五)督导检查。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 要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对全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重点检查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监测预警、 村居管控、联防联控、物资储备、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是否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开展工作检查,相关情况 及时报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督查中发现可能造成疫情发生、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 即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八、附则

  (一)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法 律、法规变化情况,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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