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开启“1234”模式攻坚“清剿”电动车火灾隐患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2-08-19 08:25 浏览量: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章停放、充电等问题,消防大队开启“1234”模式,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开展集中“清剿”行动。

  一是紧盯主体稳步推进。积极提请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一步厘清认识、判明形势、找准问题,统一到全立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实际和县委县政府上的安排部署上来。明确政府主体责任,从政府层面全局部署把握整个专项行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乡镇主管责任,居民小区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等为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门印发《永泰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樟消安办〔2022〕18号 ),进一步细化明确任务目标,落实相关责任。

  二是履职做好两员责任。当好监督员。大队切实当好“主推手”,积极加强汇报协调,推动落实各行业部门“条”上的监管责任、乡镇政府“块”上的属地责任和单位场所“点”上的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联管、联治、联查、联改机制,打好“组合拳”,积极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做好辅导员。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物业小区等住宅场所,联合集中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检查行动。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要求监控室必须配备两名及两名以上人员值守。发动居委、物业在开展楼栋巡查时同步查纠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实行登记建档长效管理机制。专项行动来,大队共清理涉及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等74辆,发现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38处,劝导制止和宣传教育违规进电梯、飞线充电等行为213次。

  三是紧拉起三道防护网。拉起网格管理人防网。将电动车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派出所依法职责,确定有管单位的居民小区、楼院,由物业、主管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主管单位不明确的居民小区、楼院,由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负责统一协调村(居)民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全县公安派出所、乡镇、物业等基层力量,实行责任包干、分块划片,在社区出租屋密集区、厂房集聚区、住宅小区突击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涉及电动车占用疏散通道等192处、295辆,劝导制止和宣传教育违规进电梯、飞线充电等行为146次。强化火灾预防物防网。选取电动自行车较为集中、火灾风险较大的区域优先建设充电棚(库)。近年来,累计建成充电棚43处、充电桩1205个。建设源头治理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流通关,对全县电动车销售、维修、配套企业进行了摸底式排查,从安全生产资质、产品质量检测、车辆注册登记等流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对产品生产、销售、维修环节出现问题的,一律由职能部门责令企业关停整改,并组织产品召回维修。

  四是建立四方责任机制。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实效。强化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层层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加大考核评比和督导问责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违法行为;建设与交通将综合治理纳入对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范围,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公安、消防、应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监管职能,加强指导推动,加大执法力度;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纳入行业消防管理,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强化乡镇街道主管责任,“一把手”必须直接抓、具体抓,组织人员分包社区、居民小区,面对面约谈警示村(居)委会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一同开展排查检查和宣传教育;负责对无责任主体居民小区的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加强维护管理,解决充电难题。强化居民小区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经常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盯紧看牢问题严重区域和屡治屡犯违法行为人,不断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建立落实长效机制,保障群众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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