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22:12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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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震慑,严明纪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四起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宁德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健充当“保护伞”问题。2003年以来,以宁德霞浦县牙城镇西门村原村主任刘元任为首的涉黑组织在当地欺行霸市、横行乡里,实施非法采矿、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徐健在担任霞浦县牙城镇党委书记期间,收受刘元任等人贿赂,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刘元任获得牙城镇道路填方及回填工程项目。徐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徐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福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原副支队长张其通充当“保护伞”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毛仁春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在福州市区逞强斗狠、为黑为恶,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谋取暴利。张其通在担任福州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所长期间,接受请托,收受名贵香烟、洋酒等礼品,帮助毛仁春涉黑组织成员办理立功减刑事项。张其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8月,张其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毛仁春涉黑案背后的“涉腐涉伞”问题开展深挖彻查,目前已立案查处1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黄硕充当“保护伞”问题。2011年以来,以周连友为首的涉黑组织在南平多地通过“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敲诈勒索”等方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2014年10月,黄硕在担任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在周连友团伙打砸某房地产项目售楼部案件中,参与指挥策划,从中斡旋协调,为周连友等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提供帮助,使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黄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黄硕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周连友涉黑案背后的“涉腐涉伞”问题开展深挖彻查,目前已立案查处24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莆田仙游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陆进贵充当“保护伞”问题。2011年以来,以黄柏存、黄恩峰父子等人为首的涉恶团伙,长期在仙游枫亭等地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2016年5月至11月期间,黄柏存、黄恩峰涉恶团伙在仙游枫亭开发区自来水厂建设期间,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多次破坏生产经营、阻碍执行公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时任仙游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陆进贵接受黄恩峰宴请,收受贿赂,明知黄柏存、黄恩峰涉恶团伙无证开采等违法活动,却包庇纵容、听之任之、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查处。陆进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陆进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当前,专项斗争正处于决胜战、收官战的紧要关头,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铁拳打“伞”,利剑破“网”。要打赢“收官之战”,坚持“打伞破网”主攻方向不变,“大伞”“小伞”一起打、“黑伞”“恶伞”一起查,攥紧拳头,向潜藏蛰伏的大“伞”大“网”聚焦发力;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事实为上、证据为王,一是一、二是二,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既不拔高凑数,也决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做到认定精准、处置精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注重标本兼治,发挥案件查办治本作用,坚持边打边建,全面梳理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等方面成熟经验做法,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构建常态长效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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