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近年来,永泰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将营商环境监督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政策措施落实、工作做法、政务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政商交往等5个方面重点内容,监督推动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清单,积极探索转化路径,为企业健康发展清障护航。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监督推动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细化生成5类36项监督清单,推动全县广大干部提振精气神,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此前,该县纪委监委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累计摸排4193人。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感受最真切。一方面,永泰县纪委监委在县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小微企业中,选取若干代表性企业,设置3处营商环境监测点,定期开展走访调研,收集问题线索。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指导意见作用,督促推动党委(党组)组织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和情景式指导案例,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边界,更好服务企业。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纪巡联动,组建“巡察+协作区”“巡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小组,通过巡前信息共享、巡中力量协同、巡后联动整改等,持续纠治影响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截至目前,共查处影响营商环境问题54起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份。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立足职能定位,用好“知、督、促、评”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吸引企业落户、人才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