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4:20 信息来源:永泰县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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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2019年7月22日至8月23日,县委联动交叉巡察二组对永泰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内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全警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经受政治历练、推动自我革命的重要契机和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抓手,主动协调将巡察反馈会参加对象扩展至基层所队教导员,让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感受巡察严肃性和党委整改决心。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研讨武装全警头脑,通过党课教育坚定全警理念信念,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民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局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组建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小组组长。层层压实各班子成员和所队领导责任分工,抽调5名骨干常驻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序时跟进落实。

(三)突出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委班子带头整改,自筹备迎检工作起,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边巡边改。2019年12月5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委当即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一把手”亲自牵头组织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9日再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审议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逐一认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管范围,深入所队督促、检查问题整改,对整改情况审核把关,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坚持真抓实改,从严开展核查问责。研究制定《县委联动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形成问题责任清单和对应整改任务,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每周跟踪督办整改进展,阶段性开展会商研讨,常态化与县委巡察办沟通对接。驻局纪检监察组牵头,政工、警务督察、警务保障、法制等部门联动,认真核查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全面加强警示教育。

(五)注重建章立制,全面巩固巡察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职,聚焦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在全局深入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交通违法整治、提升治安案件查结率等工作,制定出台《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法执勤车辆管理规定》《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流程图》等文件和规章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的问题。

针对“‘放管服’改革措施还不够深入,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工作还不到位”。 2019年我局按照市局《关于落实〈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对25项改革工作计划逐项部署,组织开展专门督察,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窗口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警种均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针对“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较为薄弱,‘三合一’场所等隐患引发的火灾仍有发生”。我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日常监督检查、违法查处力度,对场所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进行处罚;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协作机制。2019年度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案件7起;开展消防安全宣传13次,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派出所消防监管工作进行抽查6次。

针对“辖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仍然高发”。我局加大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打击力度。经常性深入学校、村(居)、工厂,充分利用县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广泛开展防盗、防诈骗宣传。2019年度我县传统盗抢骗案件比上年下降25%。

针对“治安案件查结率不高”。将有明确嫌疑人的治安案件查结率列为派出所绩效考评重要项目,每月考核通报。建立局长督办机制,落实责任措施,设定办结期限。2019年度全县治安案件查结率创六年来新高。

针对“2013年以来,多项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在市里排名靠后”。督促执法质量弱项涉及的警种逐一提出推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方案及考评细则,2019年5月县局完善制定了《2019年执法质量考评细则(试行)》,将执法质量列入民警个人量化考评,实行“一票否决”,与民警、单位评先评优以及个人提拔任用直接挂钩。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制定局党委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党建工作的范畴,纳入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责述廉内容,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压实领导责任。加强永泰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的管理,严管网络安全。

3.关于“学习教育抓的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2019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组织开展了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各科所队宣讲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活动。将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法律法规、保密工作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指定专人做好学习方案、学习计划表、签到表、学习记录等台账建设管理。结合日常警务督查,全面加强对各所队的监督检查,对个别未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的派出所责任领导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警示教育覆盖全警。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2019年8月即组织开展先行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委班子带头各支部扎实完成9个专题的学习研讨和调研报告。组织开展了两次专门检查,确保主题教育内容落到实处。三是政工部门在县局网站“学习园地”专栏及时发布更新党员应知应会知识,要求全警认真开展学习,做到全面知晓。四是将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局直各支部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重点,结合战时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教育引导全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

4.关于“主责主业执行不力”方面的问题。

针对“对民爆物品和枪支弹药的管控不合规”。一是召开“危险物品一体化”和枪支弹药管理联席会议,组织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全面理清项目监管任务、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二是认真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组织派出所对全县在建的所有涉爆破工地进行检查,检查率100%。三是巡察中发现城关、嵩口派出所物证室存放烟花爆竹。因我局无烟花爆竹物证专门存放仓库,2019年8月经与永泰盛达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协调,我局查扣的烟花爆竹统一寄存该公司仓库,有效保障内部安全。四是组织各派出所对收缴的枪支弹药全面摸排,按规定登记保管,依法集中销毁。

针对“禁毒工作落实不力”。一是成立了县局禁毒打击工作专班,购置缉毒执法专用设备,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最大限度提高打击深度、广度。2019年度查获吸毒人员数同比上年上升9.5%,二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由县局禁毒大队(禁毒办)牵头每月组织各乡镇派出所开展不少于1次的禁毒宣传活动。2019年12月15日建成县禁毒教育基地,目前已投入运行。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不到位”。 一是加强宣传劝导。每日组织警力在城区重点路口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充分利用“永泰县交通警察大队”微博,曝光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二是加大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2019年度查处酒驾、醉驾数分别为2018年度的2.77倍、2.07倍,查处交通违法总量同比上年度上升30%。三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信号灯系统、电子警察违章抓拍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规划已报请县政府同意,正在审议可研方案。四是推进涉案车辆停车场建设。已完成项目审批手续,目前正在招投标阶段。五是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整治。2019年度共督促完成16处隐患路段、30处农村道路交叉路口隐患整治。

针对“维护社会治安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够”。一是严打违法犯罪。2019年各类犯罪嫌疑人抓获数、批准逮捕数、移送起诉数,分别比前两年平均数上升48.17%、43.90%、37.97%,打击涉枪犯罪排名全市第一。二是全力攻坚扫黑除恶。2019年度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个、涉恶团伙3个,战果排名全市第四。

5.关于“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严抓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落实。县局于2019年12月5日出台《永泰县公安局关于印发执法活动财物管理流程图的通知》,规范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刑事行政案件涉案财物保管、处理程序。建立了警保、审计、督察、法制部门落实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协作机制。二是严抓执法质量考评机制落实。每半月通报一次执法质量考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直接挂钩派出所法制绩效。2019年以来,发布《执法考评网上监督巡查情况通报》25期。对两个单位不落实县局执法质量考评整改问题以致2019年3月再次被市局通报的情况,进行全局通报批评,两个单位已于2019年3月21日完成整改。三是严抓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对各派出所进行全面检查,各派出所“四区八室”均已经通过市局的验收。巡察期间发现的城关、长庆等派出所办案区询问、讯问室等多处门框存有棱角问题2019年8月份均已整改完成;城关派出所等长期租借其他单位场所办公的问题,我局正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尽快解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严,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单位和个人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在日常的业务工作等会议上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逢会必讲。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广大民警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和洗礼。开展“严规矩、守纪律、勇担当”等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2019年9月12日,召开专门会议全局通报我局当年受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情况。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近年来,出台了多项关于案件调解、审核考评、集体议案的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四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把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党委会一项重要内容,听取局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单位、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见。分管领导结合日常检查指导,听取各自分管、联系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层层落实整改。

2.关于“监督执纪作用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加大办案工作监督制约力度。按照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治安行政案件审核考评的通知》《关于规范治安案件调解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科所队长亲自阅卷把关制度。组织县局法制、纪检监察、督察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网上督察、现场督察、查看案卷等方式不定期对各科所队进行督察,通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监督全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2019年度,作出专门督察通报1期,限期落实整改到位。二是加大问责力度。2019年对一名违反群众纪律派出所民警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领导责任的所领导予以谈话提醒。三是严格落实谈话函询规定,规范函询工作的流程和内容,健全台账管理。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针对“公车管理不严”。驻局纪检监察组、警务保障室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经核查,未发现公车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对公车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负责人予以廉政提醒谈话及批评教育。2019年12月,我局出台《永泰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加强监督审核,规范车辆维修审批、油卡管理流程机制。

针对“发放补贴不规范或违规发放补贴”。完善补贴发放管理流程,认真核对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对2014年至2016年8位民警在请病假、请婚假期间领取的加班补贴共2040元,已如数追回上缴财政。

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警务保障室认真核查无公函接待、陪同人数超标、无接待清单等问题,对核查确属超标接待支出的三笔2490元,已如数追回上缴财政。出台《永泰县公安局公务接待报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标准、流程,强化监督审核管理。

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警务保障室加强财务专业学习,明确财务凭证归档流程及时限要求,强化内部支出审核,严格执行超2000元支出使用转账制度,避免发生报销记账程序不规范、列支科目记错等问题。县看守所未归档财务凭证已完成装订归档工作。

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不当”。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明确局机关工会开展文体活动、慰问活动等经费支出,由县局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文件标准进行列支。全局在编民警、文职已补足工会会员费42550.91元,并转入工会账户,2020年1月起,会员会费在当月工资中代扣转入工会账户。

针对“看守所代管经费使用不规范”。一是加强财务报销的审核和监督,完善代购细则。二是加强在押人员消费管理,自2016年起,县看守所已严格落实《转发公安部监管局关于切实加强看守所在押人员消费管理的通知》规定。

4.关于“廉洁风险防控不力,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出台《永泰县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程预算均需委托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预算编制,参与预算编制公司不得参与投标该项目施工建设;明确工程定标统一采用通过摇球箱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二是对有关人员批评教育,要求认真落实《中共永泰县委办公室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通知>》,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竣工结算审核。

5.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方面的问题。

针对“存在局发文不减反增的问题”。一是下发通知重申文字材料审核把关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发文审核,建立发文情况月统制度,持续整治“以文件传达文件”现象。二是建立集中督办制度,梳理整合各级文件会议部署任务,减少向下发文数量。2019年度以县局名义发文数量同比2018年下降15.38%。

针对“个别派出所所长办公室面积超标”。通过警示教育、日常警务督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办公用房监督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实地督促整改到位,局党委已按照县纪委处理建议,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党委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对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做好会前学习、谈心谈话记录。落实县局党委书记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制度,确保发言提纲严谨规范,体现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写清个人有关事项。指定专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委指导,压实支部责任,营造严肃认真的政治氛围。政工室序时开展检查,确保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工作程序完备、台账完整。三是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领导班子严格按照述责述廉报告撰写要求,规范撰写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报告审核把关。

2.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永泰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及县委有关股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的程序,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制定县局选拔股级干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步骤开展选拔工作。

3.关于“组织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公开内容。建好党员活动室,各类制度完整上墙。组织各支部依托“党建超市”开展好“党日活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活动台账建设管理。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2019年8月19日,局党委组织局直各支部支委成员、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党内规章,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党员发展、支部换届工作。落实党员全员到社区报道、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组织好微心愿活动等工作,2019年,各支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浓情拗九节 感恩志愿行”、“争当志愿者 共建幸福城”等党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三是加强党费交纳工作管理,督促全体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规范填写党费证。对党费使用严格制定方案,报局党委会研究,履行好审批手续。

4.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三会一课”内容、次数、记录要求。组织政工室编制下发每月思想政治学习资料汇编,并按照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序时开展检查,督促各支部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加强对支部生活、工作的部署及制度落实。

5.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落实《永泰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2019年党委会31次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有力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四)落实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7年省委巡视七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2018年廉政谈话不够全面,部分班子成员未对分管单位开展谈话”,“2014年县公安局开展中央第九巡视组有关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小结中的部分内容与其他单位重复”。局党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必须由局党委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要求,2019年度已完成局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局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单位廉政谈话提醒。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9年驻局纪检监察组收到县纪委转来 “永泰县公安局民警李某在主办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物品保管不善”的线索,经驻局纪检监察组核查,无充分确凿的证据证实该案中办案民警李某扣押的物品系作案工具,且对该案情认定无影响,也不影响起诉、审判,未造成不良后果。相关核查情况已反馈县纪委,经县纪委审定,该问题已做了结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个别案件出现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或暂扣款未及时返还”的问题,我局在巡察整改报告形成之后继续整改,截至2020年4月7日均已落实整改,保证金及暂扣款已按规定退还当事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0215,通信地址:永泰县公安局政工室,邮政编码:350700,电子邮箱:2921116796@qq.com。

 

 

中共永泰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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