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委巡察组反馈第十二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4:21 信息来源:永泰县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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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日至9月30日,县委巡察一组、二组分别对永泰青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县统战系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巡察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四个落实”,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县委陈斌书记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陈斌书记强调,做好巡察工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加压泵”,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要把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责任传到底、传到边。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紧,抓好落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锲而不舍抓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始终利剑高悬,保持震慑常在。深刻把握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工作方针、职责定位、目标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统筹谋划推进,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巡察发现的问题。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永泰青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期间,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防范化解旅游生产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理论学习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的不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缺位。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期间,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力度不强,履行主责主业存在偏差,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意识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乏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管控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集团班子抓党建促经济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职工管理宽松软。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永泰县委统战系统期间,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主动意识不强,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足,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思想教育不够深入,抓意识形态工作乏力,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识不足;落实主体责任不紧不实,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到位,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存在偏差,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抓党建工作不力,干部担当意识不强。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永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期间,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林区治安防控不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存在偏差,贯彻落实党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乏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够严实,接受监督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建主责意识不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党员管理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县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处理。县委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摆本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查找并着力整改廉政风险问题,着力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增强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廉政意识、纪律意识,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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