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总结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17-08-25 18:32 浏览量:
  

永泰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总结

  中共永泰县委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

  永泰县位于福建省中部、福州市西南,县域面积2230平方公里,下辖9个镇,12个乡,267个村(居),总人口37万。境内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以水质优良、空气清新和温泉丰沛闻名,素有“福州后花园”、“天然氧吧”等美誉,拥有国家生态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中国优秀旅游县、中国温泉之乡、中国李乡、全国武术之乡、福建省优秀建筑之乡、福建省最佳旅游目的地、福建省十大空中最美家园等10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永泰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生态优势作为永泰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希望,紧紧围绕着“绿色引领、后发赶超,建设美丽、幸福的新永泰”的发展定位,以“经营环境”和“享受环境”的全新理念,在持续保育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的同时,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十多年的持续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生态经济和生活水平得到提高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发展观得到落实,生态环境的后发优势得到实践,经济、社会和环境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绿色经济得到了持续增长。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达143.8亿元,增长7.7%;财政收入8.01亿元,增长13.3%,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6.5%。

  (二)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形成框架通过生态文明创建,县域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体系框架,推动资源节约型、产业循环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生态旅游产业突出综合发展,立足打造全域旅游示范试点;生态农业突出集约式发展,立足打造城郊区型效益农业;生态工业突出发展新兴产业,立足打造总部园区经济。2016年,全县三产比重调整为30.78∶37.09∶32.13。

  (三)宜居城镇和特色乡村初具雏形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政府加大了公共事业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基础功能设施,培育了洋门、力生、春光、麟阳等一批精品生态村和嵩口、丹云等国家级生态乡镇,形成了宜居城镇和特色乡村建设样板,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保育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持续保育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2015年以来,我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均达8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2016年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9.7%;地表水国控横龙断面、大樟溪水环境质量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符合功能区标准。2015年以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五)生态文明社会风尚渐入人心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绿色化生活方式,切实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文化素质,生态文明理念渐入人心。根据国家统计福州调查大队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在公众对各县(市)区环保工作重视程度的认可度、对县(市)区政府开展环保工作的满意度、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等评价中,我县均位居福州市前列。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持续创建,建立健全五大工作体系自开展生态建设以来,我县秉承“生态立县”理念,坚持“一块蓝图绘到底”,保持生态建设思路不变、力量不减、队伍不散,持续推进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主体功能区等生态领域探索和建设,形成落实组织、改革、规划、舆论和监管五大工作体系。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永泰县委、县政府始终秉承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将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生态建设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全县争创生态建设动员大会、促进会、推进会,并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生态环保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县人大、政协发挥监督职能,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言献策。各乡镇、各部门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县上下联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实现生态建设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化。

  2.深化改革,试点先行。深入推进生态文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步完善生态司法机制,制定实施《永泰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成立永泰、德化、大田、尤溪、仙游“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推进嵩口镇生态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创新水资源司法保护模式,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水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积极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大樟溪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方面开展试点,先行先试,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3.科学规划,统筹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战略定位,立足永泰县社会经济发展动态和生态环境特征,结合“多规合一部署,科学编制和完善生态建设规划,先后编制或修编了《永泰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方案(2014-2020)》、《永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福州市永泰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永泰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永泰县生态功能区划》、《永泰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总体规划》、《永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永泰县城市环境规划》和19个乡镇环境规划等。在一系列生态建设规划的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2014年12月编制完成《永泰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4-2025)。县、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在实施生态建设中,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基准,统筹推进各项生态建设工作。

  4.舆论宣传,营造氛围紧紧把握节假日、重大活动契机,推动生态环境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生态环保课程比率,坚持在党校中青班、科级班等干部培训教育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通过设生态公益广告、唱环保山歌、办生态专栏、播生态建设短片、推绿色消费方式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干部群众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目的、意义和要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成为全民共识,真正把生态文明创建由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由政府行为变为公众行为,进而形成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5.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大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要求,督促各乡镇、部门履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切实加大生态领域执法力度。由县环保部门负责强化污染源监测监管,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先后否决了城峰铅锌矿、味精厂、化工涂料等一批项目建设。由县农业部门负责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依法打击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不法行为,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严厉打击毒鱼、电鱼等破坏水生生物行为。由县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做好优质、特色农产品的注册保护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由县林业部门负责,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由县水利部门负责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强化水保监管工作。由县国土部门负责强化土地资源保护与管理,严禁乱征乱占土地资源和乱开乱采矿产资源。由县住建、城管、文明办等部门负责加强文明创建工作,严查乱停乱放、乱摆摊点及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县交通、卫生等其他部门也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突出生态保育,大力实施四大工程永泰县委、县政府深刻认识到永泰的优势在于山水,出路也在于山水,牢固树立“保护绿水青山就是保护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生态保育“四大工程”建设,为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根本保障。

  1.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工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做好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保护工作。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成立永泰县国有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永泰县林业交易中心,制定出台《永泰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方案》,规范交易流程,累计完成赎买1.1万亩,解决了林农经济利益与生态保护矛盾,达到“不砍树也致富”的目标。商品林赎买改革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列入福建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要改革成果,在全省范围进行复制推广。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创新三级管护模式,保育生态公益林727.2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2.63%。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含小区)12个,全县仅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面积就高达1023.43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5.9%。其中,藤山省级保护区生长栖息着野生兰科植物、刺桫椤、藏酋猴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强化大樟溪流域体系绿化工作,建设百里绿色长廊,推进藤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提升国家级,探索建立青云山国家公园体制,构建“一廊一屏一保育区”生态安全屏障。

  2.实施水资源保护工程完善全县19个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详细规划了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红线。完成县青云山水厂水源地、县第二自来水厂(葛岭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深入推进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工作,查处取缔了一批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2015年以来,全县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率均为100%。建立“河长制”,聘请3名河道检察官对大樟溪各干、支流“河长”工作进行法律监督,按照县级河长每月巡查一次、乡镇级河长每旬巡查一次、河道专管员每周巡查一次的巡查机制,及时排查河道水质状况。

  3.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坚持“基础设施先行,配套建设优先”的原则,综合运用PPP、EPC等多元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推进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启动永泰县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赤锡、嵩口等8个乡镇建成集镇区污水处理站,同安、岭路等10个乡镇建成集镇区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偏远农户建设农村户用沼气。策划农村污水治理后期运营PPP项目,探索将乡镇污水处理站打包运营的方式,解决乡镇污水处理技术和运营管理难题。新建东洋乡、玉锡村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清凉镇、塘前乡污水管网建设工作。通过一系列建设,形成覆盖全县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委托编制《永泰县城乡环卫PPP项目规划方案》,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收处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集处理机制,樟城镇、城峰镇及周边6个乡镇由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其他13个乡镇按“户集、村收、镇处理”的收运体系,建成垃圾焚烧炉13个。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 31个,收集池1345个,垃圾箱3400个,垃圾收集转运车辆55部,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实施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科学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实行分区管理。采取“防、封、种、推、改”等措施,着重抓好大樟溪沿岸、高速及铁路沿线等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全面推进闽江防洪工程(福州段)三期、梧桐潼关溪、葛岭镇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成富泉溪流域(一期)治理,2015至2016年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2万亩。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重点开展对全县19个灌区和小型引水工程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深化清凉渔溪、同安红阳茶场等水利化示范园区示范功能,提升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率

  (三)突出绿色引领,着力发展四大产业立足我县生态和资源优势,以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为引导,以绿色、低碳为目标,着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等四大生态产业,构造“一圈、一线、一带”的绿色经济发展布局。

  1.生态旅游方面围绕“清新福建,乐享永泰”品牌,优化整合山水、古镇、寨堡、温泉等旅游资源,科学编制旅游开发总体规划,在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前提下,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产业。

  一方面,坚持保护下开发在划定保护区红线下,合理开发利用生态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打响生态旅游品牌。目前,已发展出云顶景区、蓬莱八仙过海、青云山、天门山、赤壁、御温泉、嵩口古镇等20多个旅游景区(含3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打造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等品牌。同时,深化旅游产业转型发展,丰富旅游文化内涵,积极培育乡村游、文化游、体育运动游等新型旅游业态,实现由自然观光和温泉体验到休闲度假旅游的转型发展。加快古镇、古村落、古庄寨保护修复工程,续建环大樟溪自行车道,成功举办UCI2.1级国际大赛—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首届福州(永泰)民俗旅游节、中日韩三国注册建筑师交流会、全国网络媒体旅游宣传主题研讨会等重大活动,筹办越野汽车场地公开赛和山地马拉松赛,谋划界竹口库区皮划艇俱乐部、大喜—赤水—里洋穿越区,嵩口及葛岭房车露营等户外休闲运动项目,启动建设八仙过海旅游文化综合体、海峡影视基地、云顶景区二期、南城区旅游综合体、旅游集散中心等休闲度假项目,全力打造以生态旅游为主,涵盖集绿色生态、休闲度假、温泉健身、农业观光、民俗宗教于一体的精品旅游。

  另一方面,以开发促保护通过政策引导、措施鼓励,引导旅游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大景区生态管护,落实生态保护举措。如:观景通道铺设尽量做到遇树不砍、见石绕道;采用离地栈道方式建设景区通道,最大程度地保持原有地形、地物、植被、水体;严格按各景区环境特征,确定游客容量,避免造成生态破坏。生态旅游业在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中可持续发展,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6年全县接待游客651.4万人次,增长25.1%;实现旅游产值22.1亿元,增长30.8%,并先后获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福建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试点县。

  2.生态工业方面按照“绿色引领、后发赶超”理念,优化生态工业发展思路,着力发展绿色生态工业。2016年,全县生态工业蓬勃发展,实现工业总产值69.4亿元,比增9.6%;规模工业总产值55.6亿元,比增11.4%;实现建安产值359.64亿元,增长5.3%。同时,注重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促进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扶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按照“主业精、副业兴、整体强”的思路,引导并扶持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电力能源、竹草铁编等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技术改造,推进节水节能行动,有效减低工业能耗,2016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41立方米/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2125吨标准煤/万元,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重点加强与长乐等纺织基地对接,发展纺纱、织造、高档服装及面料,加快技术更新,改造传统纺织业,促进纺织服装业高端化发展,加快推进华尔锦纺织厂二期和三连、协昌、恒龙制衣等纺织服装项目建设,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初具模型。实施建筑人才和建筑业、房地产业联动发展战略,实现建筑房地产业同步化,新增一级建筑施工企业9家。

  二是高起点规划建设产业园区主动融入福建自贸区、福州新区和“海上福州”建设,承接省内外绿色经济、新兴产业转移,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发展高科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海西(永泰)创意产业园、台口信息产业园、生物科技产业园、梧桐工贸园、清凉纺织园、塘前工业集中区等六大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高科技、高产值、高税收、集约用地的新能源、新材料、IT产业、生物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成中海创、东方园林、今日头条、新农创等企业签约落地,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

  三是发展壮大水电产业界竹口水电站建成蓄水发电,总装机120万千瓦的白云抽水蓄能电站完成专题编制和审查,启动抽水蓄能电站“两路”建设,预计2020年首台机组建成发电。全县共建成电站116座,总装机12万千瓦,成为全国农村第二批实现电气化县。推进水资源科学开发与利用,引导产能落后电站实施技改,提升电站自动化水平,提高水能利用效益。加大地热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力度,大力培育温泉相关产业,构建以水电、温泉为重点的绿色能源基地。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有序推进,规划为福州大都市圈、长乐、平潭等地日供水250万吨,供水的水资源费和环境水价部分返还用于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治理、生态建设和扶持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3.生态农业方面立足“菜篮子”定位,发挥生态、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打造城郊型、生态型效益农业。

  一是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突出“一镇(乡)一业”、“一村一品”格局,建设优质粮、油茶、李梅、蔬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业观赏、绿色食品、生态农庄、高效茶园等农业园区,培育和壮大生态特色农业,提升品牌影响力。“永泰李干”、“永泰绿茶”、“永泰山茶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永泰芙蓉李”、“永泰柿饼”、“永泰富泉羊”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是推进农业标准化以龙头企业带动,主动对接福州永辉等生鲜超市,实行“公司+基地+农户”、“超市+基地”经营模式,推广标准化大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益。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金针菇、芙蓉李),省级示范区1个、市级示范区5个,培育省级农牧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10家,农民创业示范基地3个,23家茶叶精制厂通过QS认证。

  三是推广农业旅游发展。推广李、梅油菜、紫云英、茉莉花等组成的农业观赏园,形成大樟溪沿岸两侧景观长廊(塘前至梧桐丘演)、“两路”绿色廊道。统筹现代农业和旅游服务业的发展,开发农产品采摘、田园观光、休闲度假、农业科普等农业旅游精品,建成“森林人家”、“农家乐”200余家。2016年,全县实现农业产值43.23亿元,增长5.2%。

  4.生态林业方面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及“四绿”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2015年以来,全县共新增造林绿化12.87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73.6%提升到75.45%。扎实推进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制定出台《永泰县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方案》,签订了福建林业核证减排量(FFCER)项目咨询合同,委托评估4万亩森林的碳汇量。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培育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发挥示范基地作用,积极推广“林菌间作”、“林药间作”、“林蜂”等生态复合种植模式,增加生态林业经济效益。

  (四)突出宜居工程,加快推进三级生态建设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不断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围绕着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加快县、乡(镇)、村“三级”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打造宜居利居乐居的山水生态温泉旅游县。

  1.加快生态文明县城建设实施“东扩西拓南进北改”的大城关开发战略,着力构建“一城”(中心城区)、“两组团”(太原、清凉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把城区当作景区来建设,按照“拉开框架、显山露水、塑造特色”的思路,全力打造“山、水、城”交融的生态县城。

  一是实施市政工程建成站前大道、南北江滨大道、环城东路、二环路古岸桥至马洋桥段等市政道路,推进三环路、环城北路、仙佛路、小汤山等道路建设,市政道路总长增加到64公里。启动沙浮棚户区改造,完成西门桥、如意桥、北门桥除险加固工程,推进新西门大桥建设,实施南北江滨、吉祥小区段等绿化带建设,新建城市步行慢道16公里。加快推进以“印象永泰”为设计主题以“时尚小城、浪漫小城、快乐小城、美丽小城”四个章节的大樟溪自行车休闲漫道建设,完成自行车漫道建设10公里

  二是实施景观工程基本完成总投资5.74亿元的大樟溪、清凉溪、温泉溪“三溪六岸”景观改造工程,推广生态驳岸建设经验,建成人行道、休闲服务设施、污水管网改造、夜景灯光工程、生态防洪工程,其中绿化面积达50万平方米。高水准建成林荫步道及大樟溪南、北江滨公园景观项目,县城区累计建成各类公园13个,县城区绿化面积达430.35万平方米,其中公园面积125.58万平方米,先后荣获园林县城、省级森林县城称号。

  三是实施宁静工程完成县城区道路“白改黑”建设,改善交通干道噪声影响,规范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等建设活动,降低噪声污染。开展针对饮食、娱乐、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整治噪声扰民现象,创造宁静祥和的县城。

  四是实施品位工程立足打造现代商贸服务中心的理念,重点发展旅游、酒店、金融、信息、物流等低碳绿色产业,建成冠景星级酒店以及山水传说、泰和红裕、润城一品等一批生态住宅小区,启动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新扩建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县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等学校,基本建成“六馆一中心”,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得到持续提升,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至8平方公里,荣获“省级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

  2.加强乡村环境整治以家园清洁、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幸福家园”建设为契机,以网格化监管体系为平台,加快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投入5.48亿元,实施“三边三节点”改造、绿道网建设等宜居环境项目,重点推进沿路、沿河、沿线环境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5%。扎实推进91个美丽乡村重点村整治,培育美丽乡村示范村8个,建成市级“幸福家园”示范村6个、县级29个。制定完善生态建设村规民约,把生态、洁净、文明的理念渗透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中,推广秸秆还田、农膜回收等方式科学处置农业废弃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45%,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 96.18 %。

  3.打造精品示范生态乡镇、生态村持续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全县已建成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及236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发展过程,走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提升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品位。坚持因地制宜、差异发展的理念,重点构建葛岭东部温泉新城、梧桐工贸物流重镇、嵩口历史文化名镇、赤锡库区休闲旅游小镇、岭路丹云绿色农业生产基地和大洋同安田园建筑名镇等板块,配套建设绿地公园、生活污水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全力打造城“宜居、利居、乐居”的精品示范生态乡镇、生态村。

  (五)突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法律保障机制、绿色考评和决策机制和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机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1.积极推进绿色考评和决策机制和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机制的形成。我县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市规划、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布局、土地开发等重大决策过程中,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和生态效益,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事项,行使环保“一票否决”。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到重点行业和单位,确保约束性指标落实到位。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强化对党政领导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2.全力推进生态产品交易机制。一是推动建立水权交易机制。积极推进大樟溪北水南调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由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构成的原水价格体系,制定水权交易的相关政策,促进水权交易制度健康发展。二是完善森林赎买机制。整合国有、集体林场资源,探索成立林权投资公司。开展农村林地、林权等确权、鉴定、流转等方面服务。完善生态区位内商品林“调查、估价、赎买”机制,以达到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培育大径材、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提高林农收益、调动植树造林积极性。 三是健全生态保护管理体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动建立河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机制。健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价格引导机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乡镇环保工作机制。

    三、创建体会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我县上下秉承生态创建的一贯理念,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在实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同时,还妥善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利民惠民的累累硕果。回顾几年来的创建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民心所向的德政之举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得到了全县人民的广泛支持,是真正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县委、县政府实施了一大批生态建设项目,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最需求的水、气、声等家园环境,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环境整治等切身问题,有利推动了城市建设,改善了农村环境,丰富了生态文化内涵,真正使人民群众看到绿色崛起的实效,感受到人居环境的改善,享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

  (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经济发展的跨越之举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不仅明确了永泰的发展道路、提升了县域综合竞争力、丰富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内涵,而且使永泰的区位优势、生态资源优势更加凸显,提升了生态环境软实力,增强了投资活力。我县先后引进香港易达、山东蓬莱、万科地产、名城地产、十方集团、今日头条、泰禾集团等一批知名企业,为我县经济注入了绿色产业元素,展现出强大的发展后劲,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实现跨越发展。

  (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举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创建倡导绿色化生活方式,普及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提升了人民群众生态文化认知。我们实施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系列保障机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了制度建设。通过创建,我们深刻体会到生态文明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举措。通过创建,我们更坚持了“绿色引领、后发赶超”的信念,坚定了打好“生态文明”战役的信心,坚实了迈向科学、持续、和谐社会的发展步伐。

  我们深知,创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后,我们将在省、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支持和各位专家的指导下,认真总结和巩固前阶段的创建成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持续抓好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两个重点,继续实施“生态立县、生态强县”战略,发挥愈加凸显的区位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抢抓发展机遇,为打造生态系统健康协调,生态经济跨越发展,生态环境优美舒适,生态文化文明祥和,生态支撑健全有力,宜居利居乐居的美丽、幸福新永泰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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