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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福州市水产养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榕海渔〔2018〕432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当地镇政府确认、省市专家评审、经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研究和网站公示后,下达给永泰县长庆富民养殖场普通工厂化养殖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水产养殖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18〕139号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局组织省市县乡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经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局务会议研究,现将拟拨付永泰县长庆富民养殖场普通工厂化养殖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进行公示。
项目单位:永泰县长庆富民养殖场。
实施地点:永泰县长庆镇下际村。
建设规模:普通工厂化养殖水面2250平方米。
建设时限:2018年1月至6月30日。
补助资金:30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8月6日至14日
举报电话:24856069、13705096281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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