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总医院公开招聘放射科等辅助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永泰县总医院 时间:2019-09-18 09:20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按照《永泰县卫计系统临聘人员(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2。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927日至2019930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现场领取或自行下载并填写《永泰县总医院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将填好的报名表及纸质材料递交至永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报考特殊岗位的还需提供执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注意不是“在线验证报告”)。

(三)资格初审:由永泰县总医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合格后,医院将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前将对进入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四、笔试、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

五、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医院辅助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制定的工资标准按月予以发放。并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一)永泰县总医院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县纪委驻永泰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录用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用人单位领导与管理,服从工作统筹安排,违约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

八、联系方式

永泰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0591-2485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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