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0-01-19 15:53 浏览量:

 

根据永泰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220日至3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9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910日巡察反馈

会后,县供销社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县供销社专门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全面对标对表,压实整改责任。县供销社将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梳理细化为28条“问题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集中精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为具体责任人,认真对照问题,举一反三。   

(三)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对问题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整改落实中,注重统筹兼顾,既立足具体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又突出长效治理,强化建章立制。通过完善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等相关制度,全力把整改成效以制度的形式巩固下来。通过建章立制,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安排上会研究,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县供销社党组进行深刻的反省,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制定了《中共永泰县供销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集体研究决定执行。三是对需要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办公室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每位同志讨论过程的表态发言。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落实力度,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坚决执行不打折扣,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加强重要工作跟进督办。二是强化县社财务指导监督,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三是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财政补贴收入的财务核算完善拨付手续。

3.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供销社于20199月将涉及相关公司、基层社巡察整改事项分解到各责任分管、科室、相关公司、基层社,明确要求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对其他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其中:2016-2017年期间,土产公司对3名在岗职工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困难补助;农资公司在岗职工以“福利”名义每人每年发放2700元现金,经县社财务人员核查是控制在工资福利费14%以内发放,系名目填写有误。农资公司整改清退2014年至2018以“七一党员活动发纪念品”名义的现金,合计2000;日杂公司相关人员清退超标福利费共计18880.52元;果品公司整改清退“ 抗战纪念日加班费”共计300元;农资公司整改清退“雷雨雪”值班补贴合计482元;梧桐供销社整改清退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超标发放3天的值班费,共计327元。土产公司个别干部整改清退同时段值班补贴7600元。20191014日对该职工进行岗位调整,杜绝再出现在两个单位领取同时段的值班补贴。巡察期间,县供销社党组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坚决要求相关下属单位相关人员补交个人部分的社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共计补交217750.22元。二是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巡察后,9月结合系统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行政人员岗位津贴等问题》(樟供办〔201941号),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按照县供销社文件执行。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支出管理,严禁下属公司、基层社自行设立津补贴项目、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不按规定报销的不予受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

4.关于抓思想政治教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截至目前县供销社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共10次。二是印发“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应知应会知识给各科室、下属单位。三是加强对县社机关、下属单位应知应会知识的检查,适时测试,不定期抽查提问干部职工,确保干部职工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入脑入心。四是指定办公室人员负责做好在线学习管理及督促工作,对未及时完成学习的给予批评教育。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诚心诚意听取批评意见,认真查摆自己的问题。同时,还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错误,与人为善地帮助同志进步,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已进行反思总结,明确在以后工作中端正态度,提高重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出现,对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做到详细记录。三是县供销社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严格把关,使会议记录更加规范。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1015日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调整并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1910月制定了《中共永泰县供销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三是在中心组学习中已安排2期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其中710日组织学习《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四个着力点》,113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论述。四是每月及时报送舆情信息,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五是强化责任意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整改应付敷衍的工作态度,真正做到思想上认识上重视起来。

(三)党的组织建设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加强系统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挂钩公司和基层社的党建指导,每半年带队检查日杂、土产、农资、果品党支部党建内业材料,对落实党建工作不到位的支部将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确保推进党建工作的落实。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规范党员发展、考察、转正等手续,目前2018年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材料已全部整改到位。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县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上好党课。二是县供销社党组已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包括材料补充、收集、保管、归类归档,提高材料存档意识,杜绝出现材料丢失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机关党支部深刻反思并已通过领导谈话方式提高了记录人员的记录意识和责任意识,经办人员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记录要求进行记录。

9.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后,已清退林金云、鄢景泽两名返聘人员。二是鉴于烟花爆竹业务的连续性,经研究返聘了日杂公司谢旭明同志,完善了返聘人员的手续,做好纸质材料的存档。

(四)党的作风建设

10.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县供销总公司相关人员已整改清退超标准出差伙食补助费7965元,县供销社相关人员清退出差伙食补助及包车费用共计1685元。二是严格执行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樟财2019117)文件,不得多领出差补助。三是对报销凭证不完整的,要求报账经手人按规定补齐缺漏要素,确保合法合规。四是自查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报销管理。

11.关于接待费开支控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对业务接待进行预算,确保实现逐年下降。二是进一步规范接待费审批手续,县供销社、供销总公司严格执行《永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樟委办〔2017119号)文件,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规范接待费报批手续,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三是巡察后县供销社结合供销系统实际,制定下发永泰县供销社关于加强《供销系统集体企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樟供联〔201936号)并要求下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范围,做好接待审批等手续,对未经审批,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不论是谁一律不得报销。

12.关于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县供销总公司相关人员已清退重复报销油费1540元。201610月公务用车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目前公务用车严格执行《中共永泰县委办公室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永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樟委办20194号)文件,通过与正规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认真填写《公务租赁用车审批单》及出差审批单。

13.关于会议费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巡察组入驻前,相关人员已整改清退会议费11330元。县供销社党组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目前严格执行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樟财2018117)文件。

1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巡察期间,县供销总公司相关人员已清退行车安全奖2257.05元。巡察后,县供销社对相关公司、基层社经理、会计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明确要求将涉及本单位的巡察整改事项整改到位。其中:城关供销社两名干部整改清退2015年至2016年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服务性管理补贴,合计24000元;各公司、基层社整改清退2014年至2018年超标准发放的高温津贴共计56125元,其中:果品公司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3370元,土产公司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7750元;日杂公司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4650元;农资公司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2750元;城关供销社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4650元;葛岭供销社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8325 元;嵩口供销社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14725元;大洋供销社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7905元;清凉供销社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250元;梧桐供销社整改清退超标高温津贴1750元;长庆供销社高温津贴进行挂账,已冲帐;梧桐供销社主任、日杂公司经理分别领取固定差旅费补助180元、50元。经核查分别是依据县供销社樟供办便函(20101号文件与县供销社樟供办便函(20111号文件发放。201910月起梧桐供销社主任、日杂公司经理停止发放固定差旅费补助,现严格按照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樟财2019117)文件执行。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支出管理,严禁下属公司、基层社自行设立津补贴项目、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三是对各公司、基层社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把关,严禁类似现象发生。

梧桐供销社20189月起,向个别职工每月发放600元住房补贴。梧桐供销社办公场所结构为套房,2018年梧桐供销社进行装修,出于安全考虑,让该职工搬离单位。考虑该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加上残疾,住在单位影响办公。自201912月起停止发放每月600元的住房补贴。

15.关于违规购买香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询问,相关下属单位在接洽业务与接待时出现违规购买香烟现象。二是要求相关下属单位严禁购买香烟并进行自查自纠,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要求下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支出,财务人员对不按规定报销的一律不予受理。       

16.关于包车费用支出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城关供销社相关人员已清退城区内报销的车费15221元。县供销社相关人员清退包车费5383元。二是巡察后,要求财务人员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严把经费报销单据审核关。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全部予以退回不予报销,对不符合规定或附件不全的报销凭证坚决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樟财2019117)文件。四是巡察后,制定下发永泰县供销社关于加强《永泰县供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樟供联〔201937号),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对公务用车没有《公务租赁用车审批单》的或《公务租赁用车审批单》内容填写不规范、不清楚的,财务人员一律不得报帐。同时明确要求杜绝城区内报销差旅费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五)党的纪律方面

1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干部与所挂钩的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一年至少廉政提醒谈话2次以上。目前部分班子成员已与所挂钩联系的下属单位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次。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填写谈话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三是加强重要文件的文字把关,切实改正文风,杜绝再犯类似的错误。

18.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支持驻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凡是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20191月至11月共邀请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7次。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9.关于出借资金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出借资金的相关公司、基层社完善了借款手续,目前已全部签订借款合同。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做好资金出借手续。三是不定期组织财务人员检查出借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20.关于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洋供销社、清凉供销社牵头组织积极处理稻谷库存,减少库存积压。截至目前已全部处理2017年库存,剩余2018年部分库存。

21.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接待费审批手续,严格遵照《永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樟委办〔2017119号)文件执行。二是办公室人员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严格加强财务报销事前审核,严格报销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不论是谁一律不予受理。巡察后,城关供销社整改清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中:整改清退2015722日支付私车闽A603Y3修理修配费2000元;整改清退20161231日支付个人电话费1374.38元,合计3374.38元。

22.关于购买办公用品真实性难以确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询问,因购买办公用品量少不提供发票,而产生零散购买集中开票现象。今后,明确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禁类似现象发生。  

2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下属单位已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24.关于大额现金白条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报销审核。二是严禁现金白条支付,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25.关于委托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未经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县供销社为了偿还银行债务,银行已要求指定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资产评估。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执行,从严把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三是结合供销社实际情况、廉政风险点,在企业项目建设招标等方面,加强事前廉政谈话提醒,敲警钟、明纪律。

26.关于工程修缮费支付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供销社财务人员核查,大洋供销社支付东洋分社办公室装修费以及清凉供销社支付办公室装修费、“樟江办公室”装修费、“红星办公室”装修费有工程预算、结算但无施工承包合同,存在手续不完整现象,目前已要求各公司、基层社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杜绝出现无工程预算、结算、工程验收资料等问题。二是财务审计科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7.关于对下拨的专项资金失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并批评教育。二是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财政补贴收入的财务核算;三是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监管到位。

28.关于债务归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盘活乡镇供销网点闲置资产,按分门别类,全面梳理,统一打包后,进行公开拍卖作为偿还县土地储备中心的资金来源。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省委巡视未涉及永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整改的事项,巡察组入驻前,对照已巡察单位发现的共性问题,县供销社组织自查,已整改清退伙食补助费、会议费13105元。巡察期间,县供销社党组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巡察结束后,县供销社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及时抓好整改落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20192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社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我社收到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3人,现均已办结。

(一)关于对大洋供销社涉嫌虚列招待费开支问题。经核查,永泰县大洋供销社主任鄢庆明同志违反了《关于加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樟供财审〔20095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报销手续不完整,管理不到位。经研究,给予鄢庆明同志行政降职处分,由主任降为副主任使用。清退返聘人员鄢景泽同志。

(二)关于日杂公司违规超标发放职工福利费问题。经核查,永泰县日杂公司经理谢旭明同志违反了《关于加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樟供财审〔200951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违规超标准发放福利费。经研究,决定给予谢旭明同志行政降职处分,由经理降为副经理使用,并给予谢旭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谢旭明同志已全部清退违规超标发放的福利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和说明

针对债务归还不及时问题。县供销社正积极盘活乡镇供销网点闲置资产,经分门别类、统一梳理后,依相关程序进行公开拍卖作为偿还县土地储备中心的资金来源。

整改时限:20211231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工作上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研究。

2.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等问题。坚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与原则性。

3.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建立廉政提醒谈话机制,在关键时间点进行廉政提醒。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4.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186; 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3, 邮政编码:350700,电子邮箱:1205664424@qq.com

 

                                                                                                                                                                                                           中共永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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