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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48号)《中共福建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巡办〔2020〕1号)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6月29日开始,县委巡察二组对赤锡乡开展村级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
县委巡察二组 |
被巡察 党组织 |
赤锡乡所辖的村 |
巡察组 负责人 |
组 长:林 光 副组长:檀遵銮 |
专门值班 电 话 |
18850705138 (受理时间8:00-20:00) |
通信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B67015号邮政信箱 |
信访受理 范 围 |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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