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 94号)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 153号)文件精神,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委会、乡镇审核、公示,全县符合条件的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补助面积3509.814亩,新流转耕地改种水稻补助面积413.55亩,小计3923.364亩;申请抛荒撂荒耕地复种粮食作物及新流转耕地改种水稻市级补助金额74.33178万元,现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市级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6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邮政编码:350700)
附件:1.福州市抛荒撂荒耕地上粮食种植补助申请汇总表
2.福州市新流转耕地改种水稻补助申请表汇总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各省(市)政府网站
设区市政网站
县(市、区)
本县网站
主办: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永泰县大数据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