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公开遴选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回收与处置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永泰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回收与处置项目申报指南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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