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县供销社党组迅速行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县供销社专门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和督察等工作。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县供销社将巡察反馈的六大方面的问题,全面进行梳理分解给各公司、基层社。党组书记认真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集中精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为具体责任人,认真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同时,县供销社党组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供销系统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要求相关下属单位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其中:经核查,嵩口供销社2019年1-9月发放的公休日值班费,实际情况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和防汛值班费,在发放表册错误体现为公休日值班费。今后,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企业行政人员岗位津贴等问题》(樟供办〔2019〕41号)文件执行。嵩口供销社2019年1-9月应发各种加班费14851元,实际发放金额21983元,超标发放7132元,已于2021年4月全部清退。城关供销社整改清退2018年度工作日信访维稳值班补贴5400元,梧桐供销社整改清退2018年赤锡农资配送中心工程工作日出勤补贴5050元。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县社财务人员定期不定期到基层社、公司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支出管理,严禁下属公司、基层社自行设立津补贴项目、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
(二)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巡察“回头看”期间,土产公司相关人员已补交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990元。二是已对土产公司会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切实履行会计职责,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三)关于“违规发放高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公司、基层社整改清退2014年至2018年违规发放的高温费共计29620元,其中:果品公司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2475元,土产公司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1925元;日杂公司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3800元;农资公司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3700元;城关供销社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2025元(经核查,城关供销社2019年12月补发室内工作人员2013年、2014年、2016年、 2019 年防暑降温费共计2025元);葛岭供销社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1575元;嵩口供销社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9175元;大洋供销社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3195元;清凉供销社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900元;梧桐供销社整改清退违规发放高温费850元;长庆供销社高温费挂账,已冲帐。
(四)关于“接待活动方案制定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接待费审批手续,县供销社严格执行《永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樟委办〔2017〕119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樟委办〔2019〕58号)文件,规范接待费报批手续,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二是要求办公室人员在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与结算单时认真仔细,严格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嵩口供销社2019年11月使用福州市供销联社专项资金5万元支付嵩阳购物商场购置吊挂枰1台、标签枰1台、联想电脑整机2台、pos收银机4台,现已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按照规定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制定下发《永泰县供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六)关于“债务归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盘活乡镇供销网点闲置资产,加快还款进度,经分门别类、统一梳理后,依相关程序进行公开拍卖作为偿还县土地储备中心的资金来源。
(七)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主责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安排经党组会议研究,充分发挥党组在工作上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县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4月7日至9日对所挂钩联系的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组织建设,在盘谷乡改造惠农服务中心,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整改探索出适合本系统的经营模式,改善下属单位经营业态单一情况。三是对需要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办公室人员必须详细记录每位同志讨论过程的表态发言,确保会议记录完整,有据可查。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积极寻找招商线索,序时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二是加大落实力度,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坚决执行不打折扣,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加强重要工作跟进督办,确保序时完成各项工作。三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以及盘活供销系统资产,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八)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修订永泰县供销社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一次。目前已于3月31日集中学习研讨党史学习教育一次,5月6日集中学习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一次。二是及时关注时事政治,确保中心组学习内容与时俱进。今年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必写内容之一。二是积极向县委宣传部、永泰电视台、大美永泰、永泰微文明、福州市供销社、福建省供销社等县属媒体以上报送新闻稿件,共计5篇,增强新闻宣传效果。三是加强阵地建设,增强责任感。开通永泰县供销社微信公众号,拓宽宣传渠道。2021年2月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促进意识形态工作与本职工作相融合。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指定办公室人员负责做好学习强国管理及督促工作,不定期抽查下属公司学习强国学习情况。
(九)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2021年3月26日县供销社党支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员认真查摆自己的问题,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诚心诚意听取批评意见,确保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对2019年12月县供销联社机关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两位同志的检视剖析材料雷同现象,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要求要结合实际撰写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坚决杜绝材料雷同现象。二是领导班子成员4月到挂钩联系的下属单位党组织督促指导“三会一课”,按照要求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等工作。为确保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目前已对四个公司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要求动员退休人员将党员关系移到所在的村或社区。截至目前,日杂公司动员移走2名退休党员。土产公司移走1名退休党员。
2.关于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年底前,对相关科室配备股级干部。二是针对下属单位队伍老化人员断层、执行力不足问题,对相关公司、基层社负责人进行调整,逐步改善企业队伍老化问题。
(十)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提升干部职工工作热情。2021年3月15日起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四次线上参加市供销社的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县供销社职能科室增强履职尽责意识,及时督促下属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今年来,下属单位序时完成县供销社下达的冬储化肥任务。
2.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关供销社与商户签订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加盟协议,已于2020年底做补充完善。二是针对县供销联社在对接省供销联社网点中进展较慢,未按照规定时间对接,2019年8月22日被县政府督查室通报问题。2019年12月13日省供销社已将所属网点租赁给藤山食品有限公司,已正式试营业。今后将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要求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党务公开以及及时上报人事信息,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十一)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4月13日至4月14日对各公司经理、基层社主任、会计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明确要求将涉及本单位的巡察整改事项整改到位。其中:(1)针对超标准发放福利费及奖金问题。自2020年起,县供销总公司全体职工体检费停止在供销总公司开支,供销总公司无发放职工过节费及高温费。土产公司整改清退2019年中秋、国庆两节过节费1000元。日杂公司超标准发放奖金1千元,在于日杂公司某同志于2018年8月份退休,审批奖金时月份计算误差1个月,差额1000元。(2)针对违规发放年度奖金问题。城关供销社已于2021年2月8日归还工资借款7万元。葛岭供销社整改清退2018年度奖金合计6000元。果品公司系借款某职工离休抚恤金2万元,已于2021年4月6日归还。土产公司已于2021年3月25日归还借款3万元。(3)针对重复计算工资及奖金问题。长庆供销社已对重复计提的奖金31800元,进行财务调整更正冲回。土产公司整改清退值班2019年春节值班费500元。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支出管理,严禁下属公司、基层社自行设立津补贴项目、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三是对各公司、基层社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把关,严禁类似现象发生。
2.关于转嫁费用给下属公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起,公务接待费用均在县供销社开支。二是自查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报销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十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下属公司、基层社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永泰县供销系统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相关公司、基层社负责人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做好账务工作,做到发生的每笔业务及时入账、登记账簿,严禁坐收坐支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接待费审批手续,各公司、基层社严格执行《永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樟委办〔2017〕119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樟委办〔2019〕58号)文件,规范接待费报批手续。下属单位财务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对接待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樟财﹝2019﹞117号)文件以及永泰县供销社关于加强《永泰县供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樟供联〔2019〕37号)文件,杜绝差旅费报账材料不齐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嵩口供销社某职工整改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40元。大洋供销社某职工整改清退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800元。四是要求财务人员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报账手续。葛岭供销社补充2020年3月现金支付2018年度化肥冬储补助款共计5000元的文件依据。五是要求相关公司对工会账户进行独立核算。土产公司2020年4月15日在农行设立专项账户,用于核算工会经费。六是城关供销社计提奖金剩余15000元,已于2020年冲减并转入企业收入。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立即组织业主、施工方、监理三方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查摆问题,研究具体解决方案,科学合理制定工期,限定完成时间。县社党组领导经常带队深入工地,紧盯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一周一检查一督促。2021年3月22日该项目已进行预验收,4月25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早日投入使用。二是经核查,梧桐供销社赤锡农资配送中心附有工程开支手续、工程支付申请表以及工程量清单。三是下属单位财务人员严格把关,杜绝出现无工程预算、结算、工程验收资料等问题。四是财务审计科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为完成2018年市综合改革专项基层组织建设综合服务类项目指标, 大洋供销社申报提升改造永泰县大洋供销社项目,申报该项目后,新一轮招投标原先承包的超市未中标,由其他超市中标,导致后期招标资料改由其他超市提供,由于大洋社业务不熟,对招标资料把关不够,出现招标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现象。二是强化县社财务指导监督,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三是财务审计科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监管到位。
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分管领导工作负责制,带领相关处室人员深入现场实地摸排,掌握资产安全状况、新旧程度、所处位置,分门别类提出处置。对1处属于安全隐患的,制定维修方案,加快修缮维护,早日对外出租,发挥资产效益。对2处地处边远地段效益低下、难以出租利用的资产网点,督促当地基层社,积极对接美丽乡村规划,积极沟通,通过改造成为当地项目建设可用资产,加快闲置资产盘活进度,变现资产,壮大自身实力。二是将出借资金回收作为专项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应收款的清理,根据借款不同类型,分类制定措施,做好资金出借催收,督促下属单位及时归还出借资金,制定借款资金清理回收计划,加强借款资金归还工作。城关供销社于2021年2月8日归还借款20万元。2021年3月25日土产公司归还借款3万元。2021年4月6日果品公司归2万元。三是督促下属企业,全部梳理,资产利用效率情况,积极对接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资产盘活进度,变现资产筹集资金,提高还款能力,确保2021年应收借款进一步压缩。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2020年11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社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以来,移交相关线索,现已办结。
(一)关于土产公司王礼峰同志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土产公司资金问题。经核查,2014年1月至2019年3月间,王礼峰同志利用职务便利,由土产公司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医保、社保费用。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间,王礼峰利用职务便利,由土产公司支付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王礼峰同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系职务侵占行为。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礼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礼峰同志违纪款已退还至县土产公司。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整改事项和说明
(1)针对债务归还不及时问题。县供销社正积极盘活乡镇供销网点闲置资产,经分门别类、统一梳理后,依相关程序进行公开拍卖作为偿还县土地储备中心的资金来源。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切实把党的建设工作抓出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任务整改到位。此外,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形成的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
3.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下属单位财经纪律、工作作风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意识,改变供销系统干部职工的作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供销系统各项工作更加高效、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4832186; 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3号, 邮政编码:350700,电子邮箱:1205664424@qq.com。
中共永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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