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地域特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2021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确定斗星庄等28处建筑为永泰县第四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等各项工作。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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