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执法辅助装备无人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永泰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9-15 17:19 浏览量:

 

近期,我局将采购一台无人机,用于辅助环境执法工作,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前来报价。

一、询价单位: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环境执法辅助装备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品目

货物名称

作用

主要配备要求

备注

1

无人机1台

用于辅助环境执法需要,提供超远视距巡查检查。

起飞重量(无配件)≤910g;具有远程距离控制(≥15公里),最大可抗风速≥5级风;配备≥800万像素广角相机,多倍变焦;最长飞行时间(无风环境)不小于30分钟,电池容量3500mAh以上;支持低电量自动返航、信号丢失自动返航和全向避障系统支持microSD卡,最大支持256GB容量;配套电池3块

 

2

无人机保险和保养服务

用于无人机保险和保养等

2年的保险和保养服务,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年。

 

3

无人机操作培训

培训无人机操作

需2人次的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服务,需领取《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

 

四、报价要求

报价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一本正本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含具体采样项目参数、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1年9月1817: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黄新文 15960158100

2.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采购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采购提供机构。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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