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位于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由永泰县城峰中心小学做为建设单位。县住建局分别于2016年、2018年通过了该项目总平面图及总平面图调整审查,并分别于2017年、2018年办理的城峰中心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及城峰中心小学扩建项目教学楼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樟城建字第350125201700006号、樟城建字第350125201800022号)。由于设计单位在施工图深化过程对城峰中心小学扩建项目进行统筹测算,现在保障建筑整体布局不变及满足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情况下,对总平面图主要规划指标进行调整,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总用地面积18008.72平方米不变,总建筑面积由19677.85平方米调整为21330.6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4112.38平方米调整为17938.4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5465.47平方米调整为3392.19平方米,容积率由0,784调整为0.996(田径场地下室计容建筑面积调整为3894.12平方米,综合楼计容建筑面积由4231.36平方米调整为4163.29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由4385.2平方米调整为6206.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3820.9平方米调整为3805.12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1.22%调整为21.12%,绿地率30%不变,机动车停车位数量56辆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300辆不变。
具体情况可详见原审批总平面图及变更总平面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ytx. fuzhou.gow.cn/)。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4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62275660)。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62275660)。办公地点:永泰县城峰镇万冠双子星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中心办公室,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