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2-28 21:53 浏览量: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2022年2月18日对2021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补助项目:福州梅好佳园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果梅初加工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福州梅百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闽台农业交流与培训)进行现场验收。

1.果梅初加工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单位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完成“加工车间建设、包装车间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等建设内容,且符合要求。青梅矮化栽培示范项目虽有对果园进行修剪,但未达到矮化效果。该项目总投资273.73万元,达到项目批复补助环节投资金额273.00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  经验收组讨论,同意“加工车间建设、包装车间建设项目、设施设备购置”等部分项目通过验收;青梅矮化栽培示范项目未达到矮化效果,该部分不予验收。经研究,扣除补助资金5万元,实际补助金额98万元。

2.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该项目分两次验收,其中:“产品包装设计、青梅文化宣传展示、饮料间及烘培房设施设、观光工厂设施设备、基础设施建设”等五项建设内容,已于2021年11月5日通过专家组验收;2021年12月17日该单位在葛岭镇梅百华青梅文创园举办主题为“永续永泰青梅农业,振兴永泰青梅之乡”的闽台交流与培训活动,达到批复文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结合2021年11月5日验收结果,该项目累计投资221.0836万元,正式发票217.1336万元,达到总投资220万元和正式发票不低于批复补助资金100.00万元的要求,该项目2021年已拨付补助资金83万元,本次补助资金17万元。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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