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2年3月3日对2021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补助项目:福州市草木谷文旅发展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草木谷闽台农业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该单位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完成“茶文化展示中心装修、道路硬化、供水设施、停车场”等建设内容,且符合要求。该项目总投资155.1317万元,达到项目批复补助环节投资金额72.00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3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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