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永泰县2022年
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
为加快我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17〕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7号)文件精神,我部经过项目调查、评估、研究、筛选,现拟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5万元(详见附件),公示期满无疑义后下达。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7日
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向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反映,联系电话:24832334。
附件: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补助项目表
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补助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申报单位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 |
备注 |
1 |
永泰县富泉乡 人民政府 |
富泉乡协星村 |
富泉乡协星村 自然村道建设项目 |
30 |
|
2 |
永泰县城峰镇 人民政府 |
城峰镇力生村 |
城峰镇力生村 拦水坝建设项目 |
25 |
|
3 |
永泰县塘前乡 人民政府 |
塘前乡芋坑村 |
塘前乡芋坑村 畲族榨油厂项目 |
20 |
|
合 计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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