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4-22 09:52 浏览量: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分别2022年4月13日、4月20日对2021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补助项目:福建骐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闽台农业产业园设施大棚建设项目和长庆镇人民政府承担的长庆闽台农业交流中心改建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1.闽台农业产业园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福建骐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完成“灌溉沟渠建设、智能温控大棚”等建设内容,且符合要求。该项目总投资178.4307万元,其中:正式发票金额71.2万元,达到项目批复补助文件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2.长庆闽台农业交流中心改建项目:长庆镇人民政府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完成“基础设施、购置直播间设备”等建设内容,且符合要求。该项目总投资41.804万元,其中:正式发票金额40.7446万元,达到项目批复补助文件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4月28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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