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印发永泰县同安镇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产业项目和补助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同安镇人民政府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2年6月29日对福建省金弘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永泰县同安镇槟榔芋标准化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福建省金弘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永泰县同安镇槟榔芋标准化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批复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42.33万元,达到项目批复补助环节投资金额42.05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齐全,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拟下达补助资金2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7月6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镇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监督电话:同安镇人民政府0591-24766221
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