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开展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经查阅相关材料和实地查验,相关项目单位完成批复备案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设备更新及污水处理项目),实施单位:永泰县绿野洲养殖专业合作社,项目地点:福建省永泰县同安镇丹洋村丹洋40号,项目总投资18.3万元,已完成批复建设内容。
2.项目名称: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果园防寒防冻设施建设),实施单位:永泰县葛岭耀峰农场,项目地点:葛岭镇蕉坑村31号 ,项目总投资19.8 万元,已完成批复建设内容。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12月21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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