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2-01 16:16 浏览量:

   根据《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及补助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和2024年1月24日对2023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福建省寨下有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寨下有李-李梅观光工厂项目和福州梅百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三期)进行现场验收。

  1、寨下有李-李梅观光工厂项目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李干、青梅晒场土地硬化、腌制池周边地面硬化,李梅晒场配套设施建设修缮和观光工厂李梅文化展厅建设”,项目总投资228.961万元,自筹资金149.9867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80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但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批复不一致,展厅二楼不锈钢围栏实际建设高度1.2米、长度205米,不锈钢围栏长度不够系展厅扩建预留,且满足使用要求。经验收组讨论,该项根据结算审核金额,按照不锈钢围栏实际建筑面积核算投资,按比例折合扣除补助资金10256.7元后,予以通过验收。 

  2、福州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三期):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青梅文化馆二期梅文化宣传栏制作、培育青梅苗新品种、采购青梅采收设备和青梅宣传视频拍摄”。该项目总投资93.9892万元,自筹资金53.9892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40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3.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台港澳事务办和葛岭镇联合主办,福州梅百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永泰县闽台农业交流与培训活动于11月20日在葛岭镇梅百华青梅文化创意园举办。青梅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种植大户共400余人参加。该项目总投资12万元,自筹资金7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5万元的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培训资料、验收资料完整,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2月7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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