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2-18 16:53 浏览量:

   根据《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及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3〕252号)和《永泰县财政局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第二批)的通知》(樟农〔2023〕308号)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于2024年1月29日、2月2日、2月4日和2月5日,分别对2023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福州梅好佳园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梅好佳园李梅果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低产果园改造项目、福建禾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禾嘉禾生产设备购置项目、福州高山青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高山青果园升级建设项目和福州市草木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草木谷闽台农业融合产业园项目建设,进行现场验收。

  1、梅好佳园李梅果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低产果园改造项目: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生产加工配套设施建设,果园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宣传、包装设计、平面设计,提纯复壮及新品种引种项目”等内容。该项目总投资209.0044万元,自筹资金119.0044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90万元,且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禾嘉禾生产设备购置项目 :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购置农机设备:超旋耕机3台、履带拖拉机一台、电池圆盘犁1台、培土机2台、T60植保无人机一套(含植保飞手证1本)、精灵4RTK1套、T60智能飞行电池3个、T60果树套件1套、T60播撒系统1个、T30遥控器外置电池2个”等内容。该项目总投资35.4937万元,自筹资金19.4937 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15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3.高山青果园升级建设项目: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新建水肥一体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农业设施用房、温控智能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该项目总投资230.1415万元,自筹资金135.1415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95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4.草木谷闽台农业融合产业园项目建设:该单位根据文件批复要求,完成“园区道路硬化、购置茶叶加工设备、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共享茶室和木屋地下茶室”等内容。该项目总投资209.9407 万元,自筹资金119.9407万元,达到不低于项目批复补助金额90万元要求,且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建立财务专账,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月23日 

  监督电话:永泰县农业农村局0591-24832127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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