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泰县委统战部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4-02-12 17:35 浏览量:
 2023年永泰县委统战部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在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有力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依法决策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一、工作举措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全年2次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任务分解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行政决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群众服务等的全过程中。

(二)加强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建设。依托“综治三级网络”平台,构筑完善有效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及时稳妥解决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纠纷;加强民族宗教三级管理人员业务指导,推动辖区内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宣讲教育深入开展;明确提高干部民宗工作职责,积极引导和教育汉族与少数民族、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互相尊重、加强团结,加强与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沟通联系,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采取措施把问题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充分利用媒体,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体干部分别参加了线上学法普法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在宗教场所结合实际设置宣传栏,在显著位置张贴法治宣传标语,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宣传各类政策法规知识,加强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四)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力度。一是广泛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结合县委中心组学习,发放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读本,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印制《宗教工作应知应会》宣传材料等。二是持续在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今年来,组织各类学习、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执法主体资格不够明晰。永泰县宗教工作机构为永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机构改革后并入中共永泰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民族宗教科,对外加挂永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牌子。虽然目前实际操作中还是以永泰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作为执法主体,但没有民宗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对公银行账户等,有许多不便之处。

(二)执法力量相对比较薄弱。永泰专门民宗编制,仅有2名行政编制人员从事民族宗教工作,1人为副部长兼民宗局局长,1人为民族宗教科负责人。21个乡镇均无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专职,乡镇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负责乡镇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向上要对接市局的民族和宗教各个业务科室,向下要指导乡镇、民族行政村、宗教场所和团体等开展民族和宗教工作,横向还要兼顾其他统战事务工作,事务多,人员少,造成许多工作完成质量不高,执法需要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如公安局、国保大队等。

(三)执法工作没有形成应有的威力由于宗教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执法设备配备少等,执法工作没有形成应有的威力。一是在宗教执法中存在顾虑,怕影响与宗教界的感情,因此大部分情况下采取说服教育的形式,而不去处罚。二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存在许多空白点,不少宗教上的问题还存在无法可依、有法难究的现象,特别是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上,还缺乏强制性的措施,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上,也缺乏一定的力度。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导”之有力,引导宗教界与党中央同心同行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结合党史教育,持续开展“六进”活动。推进“国旗、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增强爱国主义意识,培养信教群众对特色社会主义、对共产党领导的认同感。全市宗教场所全部升挂国旗,每逢重大节日,包括重大宗教节日,都能自觉的升国旗、唱国歌。   二是加强思想引领。举办宗教界人士理论学习培训班、组织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经讲道交流中国共产党党史教育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三是加强法治引领。持续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倡导“融”之有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要聚焦乡村振兴,抢抓机遇、找准定位、发挥民族宗教的人才优势,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入各类资源、引导各方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二要聚焦全域旅游,围绕畲族特色文化,打造一系列具有畲族风情的旅游活动,在保护、传承畲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丰富游客体验,持续发展乡村旅游,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三要聚焦畲族少数民族村发展。协商建言、献计出力,推进富民兴村产业发展,提升基础功能配套,共同推进少数民族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四要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宣传好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让“中华民族一家亲”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民族团结氛围。

(三)固守“防”之有效,引领宗教领域安全治理有序推进。

一是严查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的常规巡查,要求各场所做好消防通道疏通、灭火设备设施检查,引导信教群众文明敬香;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完善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制度,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栏(餐饮),按要求实行食品留样登记。二是严格香蜡炮管理。要求各场所不得购售、使用含有镁等易燃易爆物质的香蜡制品,严格执行《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范燃香活动,倡导有条件的寺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县民宗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督促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回访,确保整改到位。

(四)秉持“督”之有节,完善基层民族宗教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措施,形成了协调配合,资源整合,信息通畅,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格局。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县直部门、县与乡(镇)、乡(镇)与村之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会同公安、卫生防疫、消防、工商等相关部门,定期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调研机制。定期组织县、乡(镇)、村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县领导和县、乡(镇)、村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经常深入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间,加强联谊,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桥梁作用,准确把握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意愿和诉求,以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

 

 

中共永泰县委统战部

2024年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