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泰县岭路乡长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4-03-13 16:11 浏览量:
 《永泰县岭路乡长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的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ongtai.gov.cn/)。公示时间自 2024313日至 2024412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其他书面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来信来函邮寄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南城办公区19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中心,联系电话:24832903,电子邮箱:ytmzmczx@163.com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永泰县岭路乡长坑村保护规划重点阐述如下:

一、规划及保护范围

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分为村域规划范围和核心区规划范围两个层次。村域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20.26km2。核心区规划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个部分。

2.保护范围。保护区划包括核心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以及环境协调区。其中:(1)核心保护范围:以长坑现有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分布为主要划定依据。由沈氏古祠堂、何氏古祠堂等(建议)县级文保单位、长坑老学堂等(建议)历史建筑构成的围合区域。东起秋科民居,经南部步行道、土地庙、沈氏民居院墙,西至沈氏古祠堂,北抵长坑老学堂,为传统民居连片、传统风貌完整的区域。总面积约1.31 hm2。(2)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以外):核心保护区以外西至村道、东南面至鲤湖景观坝、北至第一重山,总面积约3.53hm2。(3)环境协调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以外):通过景观视线分析,以村落四周视线所及第一重山山体的山顶及山脊线为界划定环境协调区,总面积约40.04hm2。

二、定位与目标

1.总体定位:利用长坑村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资源,及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优势,借助景区提升,推进村景融合的旅游产业发展,将长坑村打造成集“现代生态农业种植、农耕文化体验、传统古村旅游、自然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宜养宜业宜游乡村振兴示范名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2.保护与发展策略

策略一:保护历史文化名村整体格局

保护和延续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和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山水环境。保护以点为重点,以点带动线、面发展,通过人文历史与自然景观相互渗透,保护与发展相结合,最终实现长坑村的整体协调发展。

策略二:划定保护层次,切实保护好历史遗存

加强对长坑村整体格局一街巷一文物古迹历史环境要素等各层次的保护,科学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合理确定各层次保护要求,有系统地保护长坑村的历史文化遗产,对重要历史节点进行整治引导。

策略三:调整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合理优化长坑村的用地和空间布局,优化路网结构,完善村庄公共和市政基础设施,改善村庄环境,提高村民生活品质。

策略四:弘扬村庄的文化传统,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加强传统文化的系统挖掘和整理,传承村庄地方乡土文化。结合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对村内现状的传统建筑进行活化利用,打造具备长坑特色的文化展示空间、民宿、商业街、农家乐等旅游配套,在保护中发展。

策略五:提出发展村庄经济的措施

在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同时,完善旅游服务配套,积极融入区域旅游体系,加强与云顶景区的联系,适度发展旅游产业,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提高村民收入。

三、用地规模

2035年,本村内总建设用地面积为20.66h㎡,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8.46h㎡。

四、用地布局

落实国土管控确定的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要求,划定一般生态空间、一般农业空间和村庄集中建设区管控界线,其中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26.31h㎡,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712.58h㎡,一般农业空间面积20.53h㎡,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5.87h㎡,城镇开发边界面积7.74 h㎡,村庄集中建设区面积8.46h㎡。

根据长坑村村庄规划,结合村庄依托云顶景区、自身文化底蕴而发展旅游产业的需求,对村庄用地进行适当调整。

1)在长坑自然村东北侧设置一片农村宅基地,作为古村落外迁居民的安置点,规划户数60户,同时配套相应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新建住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古村古民居、宗祠等可在不破坏其风貌以及加强保护的前提下,设置文旅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作为长坑村状元文化、传统民居等传统文化展示的旅游场所。

3)传统村落内、半月塘周边增加广场用地,合设运动场地与室外健身场所。

4)长坑自然村西南侧衔接并优化蚂蚁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设置一处云顶旅游酒店,配置有社会停车场,并设置留白用地增加弹性,用地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五、道路交通

在长坑主要居民点现有空间形态和道路现状基础上,对原有道路线型进行优化提升,对内部道路进行完善,规划形成对外交通道路、村庄干路、村庄支路、村庄巷路四级路网体系。(1)对外交通道路:维持现有县道的宽度。(2)村庄干路:拓宽现有各自然村间的联系道路作为村庄干路,路面按照6m-7m控制。(3)村庄支路:作为路网的“微循环”系统,主要为各自然村内部道路,宽度3m-4m不等。(4)村庄巷路:为村内现状各自然村内入户道路,规划保持原有的道路尺度并对局部尽端巷路进行打通,衔接村庄支路。

六、保护重点

1.保护范围内的格局、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环境等的保护以及范围的总体控制要求。

2. 保护长坑村“藏风聚气、犀牛望月、同居一穴、明分两家”的传统格局、传统街巷的空间特色和传统建筑风格。

3. 重点保护长坑村各级(建议)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历史建筑、(建议)传统风貌建筑等重要历史价值建筑以及古树名木、古井等历史环境要素。

4. 保护反映长坑村社会生产、生活习俗、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礼仪风俗等非物质文化,重点保护长坑村六月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七、保护层次

1.村域层面。保护村落山体环境,包括周边视觉联系范围内山—水—林—田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保护区层面。包括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以及环境协调区三个范围的不同控制需求。

3.历史文化遗存。(1)建议文物保护单位4处:沈氏古祠堂、何氏古祠堂、九山书院遗址、状元厝遗址。(2)建议历史建筑5处:长坑老学堂、何氏古宅、沈氏古宅、何氏家祠、秋科民居。(3)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桥、古井、古岭道、古驿道、半月塘、古树等。(4)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婚嫁风俗、饮食风俗等传统文化、游仙公等民俗文化以及传统工艺品、地方土特产等优秀文化要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