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2024年重新调整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即县乡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现公布2024年永泰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
望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熟悉河道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巡查管护,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保证河道问题清理整治到位,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因职务调整或工作变动的,由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永泰县山区河道责任人名单
永泰县水利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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