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
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县乡两级农技员的服务效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计划于10—11月份开展永泰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农技员培训工作,根据安排,我局拟委托培训机构举办本次培训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向社会公开询价,征集本次培训班的培训方案。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培训承办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
2.具有丰富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经验,能够组织农技人员进行现代农业理论的系统学习,并安排到相关产业基地进行观摩学习。
3.安排专人负责培训材料的整理,包括课件制作、拍照录像、记录等,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的培训台账及档案,确保项目验收、考核的资料齐全。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开展县级农技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
2.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涉农师资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3.制定《永泰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农技员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地点、课程设置、培训师资情况、培训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明细等内容。课程设置应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具有实用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封面内容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农技员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XXX和申报时间:X年X月X日”),一式3份,并盖上公章。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95060元。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四、遴选程序
县农业农村局对参选培训机构的培训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用。
五、相关要求
本公告时间从2024年9月13日至9月20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参加遴选,于9月20日下午18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txnks@163.com,纸质版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科所处,逾期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原敦、林诏鳞,联系电话:0591-24832127。
附件:1.永泰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农技员培训方案
2.永泰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农技员培训班经费预算表
3.永泰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农技员培训班供应商报价单
4.永泰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县级农技员培训班培训机构遴选专家评分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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