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永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5〕89号)。
2.补助对象: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开展水稻生产机械社会化服务。
4.补助标准:一是推广良种(苗)、新肥料、新农药等农用物资补助,每亩补贴225元。二是购置太阳能杀虫灯补助,每个示范片每15亩左右安装一台太阳能杀虫灯,按购买太阳能杀虫灯数量和具体金额补助。三是推广再生稻催芽肥补助,每亩补贴40元。四是机耕服务补助,每亩补贴50元。五是机插(含机械化抛秧)服务补助,每亩补贴30元。六是机防服务补助,每亩补贴20元。七是机收服务补助,每亩补贴50元。八是机烘服务补助,每吨补贴60元。
5.申报程序:由各乡镇综合技术保障中心组织经营主体填报、乡镇审核推荐汇总,指定专人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局务会议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时间从方案实施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咨询电话:0591-24832127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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