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永泰县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的批复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5-07 11:54 浏览量:
有关乡镇、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6号)文件和《关于印发2025年永泰县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532号)文件精神,由所在地乡镇政府推荐申报审核,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确定永泰县晨丰家庭农场等9家农业经营主体为2025年永泰县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示范片建设实施单位具体附件)具体实施面积以验收确认为准。确定永泰县洪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永泰县金穗家庭农场为2025年永泰县优质稻新品种示范推广项目新品种展示点实施单位项目实施过程应做好一品一码(生产档案)、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收集发票、各阶段拍照存档等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标准结予资金补助。请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9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认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等工作,并及时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5年永泰县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示范片情

        2.2025年永泰县优质稻新品种展示点情况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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