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100-150元部分补助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5-15 19:19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政策措施通知(闽政文2008〕76号)要求,每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0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由省级财政承担70%,即420元/人.年,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15%,即90元/人.年。全县共254个行政村254个村级动物防疫员,共需下拨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每月从100元提高至150元部分)15.24万元,其中:省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10.6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2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28万元。现将补助分配方案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516日-2025522日。监督电话:0591-24832127       

      

  附件:2023年度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100-150元部分补助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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