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农机﹝2023﹞217号)文件规定,车牌闽01-D0174大中型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年限。请机主在60日之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并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有关报废拖拉机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特此通告
永泰县农业机械中心
2025年6月9日
抄送:永泰县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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