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农计函〔2024〕9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补助情况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5日。
监督电话:0591-24832127、12388
地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23〕45号)
2.《关于印发永泰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第一批建设项目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26号)
3.《关于印发永泰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第二批建设项目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96号)
4.《关于印发永泰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第三批建设项目补助方案的通知》(樟农〔2024〕240号)
5.永泰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验收情况汇总公开表
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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