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永泰县人才公寓管理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樟政办﹝2021﹞68号)以及《关于永泰县人才公寓扩大申请对象的通知》(樟人社﹝2023﹞119号)的文件精神,经永泰县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审核联席会议研究认定2025年第二季度符合人才公寓选房资格人员审核通过的有9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五个工作日),反馈电话:福建省永泰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756(工作日);地址:永泰县金融大厦5楼。
附表:2025年第二季度符合人才公寓选房资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永泰绿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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