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军休保障单位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并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会同有关部门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1.综合科(双拥工作科)负责人:陈淅 联系电话:0591-24873739
组织协调本单位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等工作;草拟本单位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件材料,审核把关各科室以本单位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研究制定全县双拥共建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建议和措施;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推广典型经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各级双拥共建办、有关部门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妥善处理军地、军民间的纠纷和矛盾,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2.优抚安置科 负责人:鄢勇 联系电话:0591-24873738
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开展和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相关计划,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永泰县樟城镇东街路10号2楼,联系电话0591-24873739
四、办公时间: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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