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城市管理、人防、城市园林绿化,铁路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市政公共事业,美丽乡村建设、历史名镇名村保护开发,生态环境,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自然资源、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整治,土地收储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建监察大队、县名镇名村中心、县美丽乡村办),县人防办,县村保办,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县房屋征收中心,县城乡建发公司,县铁办,县生态环境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县清违办。
联系部门(单位):永泰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永泰管理部,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华润燃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