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来源:永泰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04-13 00:00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努力推进“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趋向稳定好转。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樟城镇人民政府等18个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张仁绥等30名同志“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创造出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业绩。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18家)

樟城镇人民政府

葛岭镇人民政府

长庆镇人民政府

嵩口镇人民政府

塘前乡人民政府

赤锡乡人民政府

岭路乡人民政府

永泰县市场监管局

永泰县商务局

永泰县旅游局

永泰县发展改革局

永泰县科技文体局

永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永泰县供电有限公司

永泰县建筑工程公司

易达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云顶景区

福建省永泰县金泰纺织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30人)

林冬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仁绥(商务局主任科员)

林  青(工会副主席)

朱小玫(旅游局副局长)

林善财(住建局总工)

陈景文(消防大队大队长)

陈  燚(科技文体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为嵩(岭路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汪孝庆(清凉镇综治副书记)

华为康(樟城镇副镇长)

佘灼儿(塘前乡副乡长)

程吓妹(长庆镇副镇长)

陈岩进(同安镇武装部部长)

张启周(物资公司总经理)

张智勇(商务局科员)

林仁光(发改局经动办副主任)

吴永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指导员)

黄钟锋(公安局治安大队科员)

陈  荣(供销社办公室科员)

侯协锦(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科员)

鲍国炜(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科员)

林剑津(赤锡乡安办)

张  颖(富泉乡安办)

郑用善(嵩口镇安办)

林清华(葛岭镇安办)

郑兴华(霞拔乡安办)

陈灯良(电信永泰分公司)

雷宇飞(中石油闽运加油站)

张义灯(华尔锦纺织有限公司)

陈玲芳(百漈沟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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