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檀宪等2名代表提出《关于韵达及其配套项目10%留用地货币补偿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韵达及其配套项目位于塘前乡官烈村官烈洲,属于工业或市政工程项目,符合留用地政策。建议塘前乡政府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定的征地面积,按《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征地留用地补偿制度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樟政办〔2017〕222号)文件规定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叶知开
联 系 人:夏 立
联系电话:24859689
永泰县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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