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2-04-08 11:27 浏览量:
 任凌云委员:

您提出《关于发挥业委会作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小区业委会成立情况

    我县目前共有18家物业企业,45个物业小区,其中8个小区(水逸居、泰盛名居、泰盛豪庭、吉祥温泉小区、日出东方、闽峰华府、格林兰景、山水国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

二、监督管理职责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明确各级监督管理职责,2018年10月我省出台《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其中条例第七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并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以及第七十一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协助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大会和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条例职责分工,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委员会为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监管主体,我局将积极配合属地乡镇组织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选举等工作。

三、规范提升管理

为完善我县物业管理,理顺工作职责,我县于2022年2月出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永泰县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规〔2022〕2号),方案进一步优化了业委员会成员组成,优选选择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村居工作人员、退休干部等身份的业主,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职责,属地乡镇全程参与业主大会筹备、选举、监督、备案环节,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乡镇并参与物业小区业委会的筹备和成立,对属地乡镇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给予积极指导和协助。建立物业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小区公共收益,提升小区居住品质,协助乡镇对业委会经营小区公共部位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专此答复

 

附件:《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永泰县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规〔2022〕2号)

 

分管领导:陈礼信

人:汪昭容

联系电话:0591-24875369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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