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0〕3号)文件要求,岭路乡严格对照文件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查找本乡微信公众号存在的问题。2021年8月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条,每条信息均严格执行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等规定,日常发文无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无超期更新、无在同一个平台上开设多个账号、无未报备的政务新媒体号(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
岭路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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