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单位候选名册管理机制》的通知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19-11-14 11:08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永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发包,满足建设单位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需要,根据县政府12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永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单位候选名册管理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永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单位候选名册管理机制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12   

 

 

  

  附件 

    

  永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单位 

  候选名册管理机制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建招﹝2019﹞9号)文件精神小规模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直接自主确定或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根据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需要,我县建立《永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单位候选名册》,为加强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管理机制 

  一、准入机制 

  (一)企业注册地要求 

  1.施工承包单位企业总部注册地应在永泰县。 

  2.勘察、设计、监理承包单位企业总部注册地永泰县,当注册地在永泰的企业数量不足的,在福州市区之内注册的可以申请增加准入。 

    (二)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施工总承包企业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企业注册地在永泰的具备各类资质的;注册地在福州市区的需拥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低于60分 

  1.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申请加入候选名册的,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2.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申请加入候选名册的,则为企业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四)递交申请时段 

  首次候选名册成立后,如有新企业要加入,需要每个季度首月前20日内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 

  (五)加入候选名册自愿报名制度 

  企业以书面报名的形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申请加入候选名册并递交《承诺书》,承诺进入企业候选名册后,遵守名册的具体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二、清退机制 

  (一)接受自愿申请退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企业任何时候自愿提出的退出候选名册申请,退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入。 

  (二)被清出名册规定 

  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出现以下情形,予以立即清出候选名册并在三年内不再申请列入。 

  1.非因不可抗力放弃承接、无正当理由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不合理不合规的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施工合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被住建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或质量安全“黑名单”。 

  6.未达到上述清出名册规定,经核实的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满2次的 

  三、候选名册动态管理 

  (一)候选名册数量 

  1.施工总承包单位候选名册不限定家数。 

  2.勘察、设计、监理承包单位候选名册数量分别是20家、20家、20家。 

  (二)勘察、设计、监理候选名册择优选取办法 

  1.注册地在永泰县企业优先入册。 

  2.注册地在永泰县外的,资质等级高者优先入册。 

  3.同等条件企业,使用公开随机抽取办法入册。 

  (三)候选名册动态变化 

  根据准入机制和清退机制各项规定,定期准入,实时清出。严格实施各候选名册动态变化,保证候选名册的数量和质量,供各建设单位采用随机抽取办法使用。 

  四、各职责单位分工机制 

  (一)县发改局职责 

  配合县住建局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及时调整制定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 

  (二)县住建局职责 

  1.负责与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相关规定,并负责宣传、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监督管理小规模工程承发包活动,查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维护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3.负责录入登记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候选人名册,及时向社会公布候选名册,并实时推送至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负责实施候选名册负面清单及动态管理。 

  (三)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的,必须是我县政府投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建设单位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建设单位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的,应严格按照小规模工程实施简易抽取办法的程序执行。 

  4.建设单位负责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的全过程监督。 

  5.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不合规的附加条件限制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四)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职责 

  1.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当为小规模工程提供交易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得收取任何交易服务费。 

  2.建设单位一经提出抽取计划,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当予以安排,确定具体的抽取时间和地点。 

  3.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做好见证服务,对抽取活动全过程录像录音并保留不少于3个月。 

  五、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平台 

  候选名册名单信息公布在永泰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对小规模工程承包单位候选名册或对小规模工程简易抽取活动有任何异议、诉求、意见和建议,均可在该平台上在线反映或以其他方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南城办公区20层建筑业科,联系方式:0591-24836279,电子邮箱:ytjz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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