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大树采挖移植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05-12 16:08 浏览量: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泰县大树采挖移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樟政2021〕15号)于2021年511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加强永泰行政区内大树采挖移植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质量,营造最佳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出台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12条,包括适用范围、大树定义、禁止采挖移植大树范围、可申请采挖移植大树情形、审批程序及申请审批材料、树木移植采伐原则、绿化恢复和监督机制。 

  (一)明确适用范围:永泰县行政区内的大树移植、采伐。 

  (二)明确大树定义:大树是指非人工培育的活体树木(胸径在20厘米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上的常绿乔木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包括活立木、再生树蔸、树桩;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珍贵树木是指列入国家和省植物保护名录的野生树木。 

  (三)禁止采挖移植大树范围:一是古树名木,原生地天然濒危、珍稀树木;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树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天然阔叶林;国家级公益林、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省级以上森林公园以及生态脆弱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树木;坡度25度以上林地内的树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严禁采挖的其他树木二是郁闭度低于0.6的林分;三是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 

  (四)明确可申请采挖移植大树五种情形:一是建设工程用地经依法审批后,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二是确有明显安全隐患且无法采取其它措施加以消除的古树名木三是确因建设工程无法避让、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且无法采取其它措施加以消除以及影响交通通行的枯死古树名木四是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五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允许采伐的。 

  (五)明确审批程序及申请审批材料:申请时由林权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经县林业局初审后报省林业局审批,办理林木采伐或移植许可证后,方可移植、伐。 

  (六)明确树木移植采伐原则:一是移植、伐施工单位要择优选择专业园林绿化企业施工队伍负责二是负责树木移植的单位要按照移植技术规范精心施工确保成活并精心制订树木移植施工方案三是移植地点由树木养护管理部门确定,安排用于城市园林绿化。 

  (七)绿化恢复:申请办理移植、伐的业主单位要在建设工程完工后负责及时恢复绿化。 

  (八)监督机制:大树移植、采伐种类和数量,修剪程度等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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