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永泰产业园产业楼管理办法》 《数字永泰产业园产业楼业态布局规划和租售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07-19 17:53 浏览量:

  一、出台背景

  为盘活产业园楼宇经济,推动园区数字经济的发展,促进永泰县高新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园区产业楼租售管理,强化高效率服务意识,更好的服务于入园企业,结合我县和园区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数字永泰产业园产业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数字永泰产业园产业楼业态布局规划和租售方案》(以下简称《业态布局方案》)。 

  二、出台过程 

  政策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集聚发展的二十条措施》(樟政201848号)等文件精神,经过拟稿、讨论、向社会征求意见、修改、送签等程序,经永泰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7月14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分为总则、企业入园条件、入驻流程、使用管理和附则这五大部分,共计15条。 

  《业态布局方案(智慧广场)》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智慧广场的基本情况和业态布局规划情况;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智慧广场的运营模式、定价实施原则、租售指导价格和物业服务管理等费用的情况。 

  《业态布局方案(研发楼)》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研发楼的基本情况和业态布局规划情况;第二部分主要介绍研发楼的运营模式、定价实施原则、租售指导价格和物业服务管理等费用的情况。 

  四、基本规定 

  (一)入驻产业楼办公企业条件 

  应是符合数字永泰产业园发展方向相关的行业类别企业,主要包括:人工智能相关类;软件设计研发类(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研发类;软件信息服务类;数据处理和存储类;集成电路设计类;文化创意类(动漫、游戏、广告、影视出版、工业设计);产业服务类;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类;其他符合产业园发展需求的相关类别。  

  (二)企业入驻流程 

  入驻企业应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结合企业规模、办公需求、房源供应等情况,双方协商签订认购协议。入驻方在 30 日内迁入产业园或完成新企业设立,并签订正式租售合同(含补充合同)。企业注册地已在园区的企业,税收达标可直接签订正式租售合同(含补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交房及入驻手续。  

  (三)产业楼招商原则 

  1.智慧广场:本着“租售并举”的原则,智慧广场部分办公用房和停车位优先销售,商业用房、少量办公用房优先租赁。办公楼C座优先出租,A座分层优先出售,B座分单元优先销售;停车位租售并举;商业配套优先出租。 

  2.研发楼:本着“租售并举、以售为主”的原则,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优质企业进行招商。招商按照单栋、复式单元(半栋)或分层销售、租赁,入驻企业税收考核达标可优先购买研发楼地下停车位租售并举 

  (四)产业楼租售定价实施原则 

  租售定价主要综合测算了土地、建安、融资利息、管理 费用、合理利润等成本,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的成本价格,由信息产业园开发公司根据实际参考结合市场情况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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