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2021年村(居)名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永泰县 时间:2021-09-07 17:34 浏览量:

  日前,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泰县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樟政办2021〕37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居)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符合新时代新发展新阶段要求、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城乡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村(居)委员会班子,为深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基层落实落地,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的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对村(居)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将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协调能力强的人选进村委会,对“10+3”的对象不得进入村()委会班子。按照全面推行、应挑尽挑的原则 ,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一般要设置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鼓励和支持村(社区)“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居)委会下属机构、村(居)民小组的负责人,党员依法依规参加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等选举,力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党员过半数,村(居)委会候选人过半数为党员,村(居)民代表过半数由党员当选。10月中旬基本完成村(居)委会换届,11月底前进行攻坚扫尾,主要集中力量抓好重难点村(社区)的换届工作。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按照省、市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指导乡镇完成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分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明确责任,主要是明确领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 

  第二部分为建立选举工作机构,成立县、乡镇、村选举机构县、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三部分为时间安排和选举方式,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11月底前全面完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方式 

  分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含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确定选举日、选举动员、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候选人的产生、投票选举8个方面进行指导实施。 

  第五分为后续工作,含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移交、建章立制培训和汇总上报4个方面。确保《方案》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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