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和宣传教育各时期历史文物的职能,反映我县的发展历史,迅速扩展博物馆藏品的总量和质量,使新建的博物馆尽快将更丰富和精美的文物展示给全县人民,特向全县征集文物(展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物(展品)征集内容
(一)各时期及各窑口陶瓷制品。陶器和原始瓷精品。
(二)历代大型石刻制品及碑、志,重点征集反映我县发展历史的石刻制品和反映本地区历史、文化及人物掌故的碑、志。
(三)历代铜、玉、竹、木、牙、角、漆器等制品,重点征集能反映我县手工艺水平的各类精品。
(四)古代及近现代著名书画艺术家作品,我县历代乡贤书画家代表作品。
(五)各时期存世较少濒将退出或已经退出使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六)古籍、碑帖及旧影像、音响资料。
(七)反映本地区民俗文化的文物资料。
(八)反映本地区历代名人的文物及资料。
(九)反映近代工农商业发展史的文物资料。
(十)反映历朝统治及近现代革命斗争史的文物资料。
二、文物征集形式
采取借展、寄存、无偿捐献和有偿让售等形式征集文物(展品),尤其欢迎持有部门或个人向博物馆无偿捐献。
对借展者、寄存者将与之签订借展、寄存协议,办理相关存照手续。
对捐献者将颁发捐赠征书、奖状,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
对于持有者有经济要求者,经批准,博物馆将根据文物相应的市场价值,按相关程序协商购买。
(联系人:黄志慧 13705961818 张建设 13860688311)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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