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来源:永泰 时间:2020-06-23 17:06 浏览量:
     为实施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葛岭溪西村(具体范围见附图),拟征收面积11.503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葛岭镇溪西村XX-02、XX-20、XX-22、XX-24地块储备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626日至2020年710日由葛岭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葛岭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政府网站中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18日至2020年625日止),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由县政府委托葛岭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及签订协议等相关征地事宜。

特此公告

 

 

                    永泰县人民政府

                   2020年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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