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30 10:44 | 来源:永泰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永泰县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大桥安置房永祥苑1号楼三层,邮编:350700,电话:62288669)。 

  一、 概述 

   (一)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县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我局重点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主要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三状元信息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地发布及时发布信息。如在“生态永泰”专栏中,重点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生态保护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大樟溪两岸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等情况以及发布治理环境的征求意见书等,提高信息公众服务范围,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排污许可、环境监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2014年,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干部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公开任务进行逐条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并完善了《永泰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永泰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制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继续规范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历年累计数20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项工作计划方案;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本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为网站公开,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档案馆和图书馆。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历年累计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0元,收费减免0元,历年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导致有些政府信息公开没能在《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二)进一步办好局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我局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 

  严格做好季报上报制度,并督促各股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4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4

20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4

20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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