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04 00:00 | 来源:永泰县环境保护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将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yongtai.gov.cn)公布,并报送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大桥安置房永祥苑1号楼三层,邮编:350700,电话:62288669)。

一、 概述

(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局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樟政办〔2016〕66号)要求,有序推进永泰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三状元信息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地发布我局应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清理,对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进行压缩再造,对“马上就办”事项进行梳理。三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完成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向社会主动公开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决算情况表,完善预算编制,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四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排污许可、环境监测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2016年,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干部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公开任务进行逐条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依照县政府文件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学习培训,拓展公开层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县政府指导下,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积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利用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2016年我局依托永泰县人民政府网,通过环境保护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送工作动态,继续推进环保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历年累计数2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项工作计划方案;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本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为网站公开,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档案馆和图书馆。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重点发布我县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切实做好政策答疑解惑工作。今年我局解读政策0件,回应社会关切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当面申请数1条,同意公开答复数1条,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严格做好季报上报制度,并督促各股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七、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

2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

23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1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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